那名黑衣人語氣突然轉變,道:“再說了,你的妻子李玲霞開這家店,不知道害死了多少有錢的主,如今她坐牢了,你接管了整個店,你說你沒有一千兩銀子,誰信呀?”
王寶全心中盤算着,如果給了那名黑衣人一千兩銀子能夠把所有的事情都解決了,那當然是最好不過了。可是這個人貪心不足,他今天要一千兩,明天再來要兩千兩,這誰受得了?他就是一個無底洞,自己的把柄在他的手裡,說不定在什麼時候,自己的事情就會被他捅出去,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把他……
王寶全想到這裡,他突然就不覺得為難了,他的臉上帶着微笑,道:“正祥呀!我們兩個是鄰居,對不對?”
“這話不假!”
“我們兩個人從小一起玩着泥巴長大的,我們一起在安定河捉螃蟹,挖泥鳅,這些往事,我都沒有忘記。我們是鐵哥們兒,你說我怎麼能夠把錢看的太重呢?你說的沒錯,讓你在黑暗中過一輩子的确有些殘忍。我可以給你一千兩銀子。”
王寶全走到床頭,用左手把枕頭掀開,用右手伸到枕頭下面,對劉正祥說道:“正祥∈√,老弟,你過來,我知道給你銀錠的話,你拿着也不方便,我這裡有銀票一千兩,我可以給你,但是,請你記住,我們兩請了。無論你以後過得好,過得壞,都請你不要回來找我了。”
劉正祥的臉上帶着燦爛的笑容,道:“王哥你放心,我一定會遠走高飛的。”
劉正祥慢慢的湊到王寶全的旁邊,他笑着伸手要去接錢,可是,他看到的不是銀票。而是一把鋒利的匕首。
劉正祥不會武功,躲閃不及,驚恐萬分,他感覺自己就要死了,再加上多日沒有吃飽飯,他一下子就被吓昏了過去。
當劉正祥再次醒來的時候。他看到桌子上點着蠟燭,桌子的旁邊坐着兩個人,一名英俊的公子,一名漂亮的姑娘。在桌子的一邊跪着的那個人就是王寶全。
劉正祥跪在地上,道:“多謝兩位救命之恩。”
那名公子把扇子打開輕輕扇着,看着劉正祥道:“劉正祥,你就這樣願意一輩子生活在黑暗之中嗎?”
劉正祥無奈的說道:“誰願意一輩子生活在黑暗之中,可是,我也想我的前妻。想我的母親,隻是我不能出現。”
那名姑娘說道:“你為了這個沒良心的朋友,還講什麼義氣?”
劉正祥又看了一眼王寶全道:“我要早知道他是這樣的一個人,我早就報案了。”
那名公子淡淡的說道:“你現在報案也不遲。王寶全雖然救過你的命,可是,他剛剛也想要了你的命。如果不是我和她及時出現,你現在就在閻王殿了,因此你已經把王寶全的恩情全部還清了。”
劉正祥道:“兩位恩人。我願意報案,我願意把我所知道的都給縣大人說。隻是現在已是深夜,隻怕縣令大人未必會受理我的案子。”
那名公子笑笑道:“隻要你去報案,敲響了鳴冤鼓,無論任何時候,那裡的縣令都會受理你的案子的。”
劉正祥道:“那我現在就去。”
那名女子說道:“不用了。坐在你面前的這個人就是平安縣的縣令宋瑞龍,你有什麼冤屈。現在就可以和他說了。”
劉正祥看了一眼宋瑞龍,道:“您真的是平安縣的縣令宋大人?”
宋瑞龍苦笑道:“如假包換!”
宋瑞龍把自己身上帶的腰牌給劉正祥看過之後,劉正祥才放心,道:“大人,小民有冤!”
宋瑞龍沒有讓劉正祥說話。道:“你先起來,坐在一邊。我要讓王寶全先說。”
“唉!”劉正祥起身,找了一張凳子坐了下來。
宋瑞龍看着王寶全道:“王寶全,我們又見面了,你不會這麼快就把本縣給忘了吧?”
王寶全吓得渾身都是冷汗,額頭上的汗珠順着他的下巴流到了地上,道:“大……大人,大人在一天的時間内連破數案,把紅花集最厲害的兩個人都繩之以法了,小民佩服之至,小民怎麼會這麼快就把大人給忘了呢?大人可是我們紅花集的大英雄,我們紅花集有很多家都把大人當神仙一樣的供奉着,好讓大人保佑他們一家平安。”
宋瑞龍聽着王寶全的話,心裡樂滋滋的,道:“王寶全呀!你說你這一張嘴如此的會說,為什麼在自己的媳婦面前卻連個屁都放不出來?你的妻子給你戴了綠帽子,你還得安安穩穩的戴着,連摘都不敢摘,可是,你自己找個相好的,你妻子就把你往死裡打,你說這是不是非常不公平?”
王寶全咬着牙,道:“大人,有道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勾踐卧薪嘗膽,我受得這些屈辱又算的了什麼呢?我現在不是已經報了仇了嗎?”
宋瑞龍道:“沒錯,你是報了仇了,可是你自己也殺了人。你很清楚,如果紅花集沒有人命案子的話,就不能把本縣引到這裡來,可是你殺的那個人又不能把曹雲軒給抓起來,到最後,你自己還要被砍頭,所以,你找到了劉正祥。其實隻用劉正祥一死,本縣就會查到曹雲軒的頭上的,隻是你自己殺死的那個人的屍體處理起來就沒有那麼的容易了。”
王寶全認真的聽着,他越聽心裡越發毛,道:“大人,我……不,小民是受人指使才殺的人,不管小民的事呀!”
宋瑞龍正色道:“那人是誰殺死的?講!從那個人被殺死的時候講。”
“唉”王寶全歎息一聲正要說話,宋瑞龍嚴肅的說道:“你最好說的每一個字都是真的,否則,你知道将會失去唯一的一次求生的機會,本縣可以立刻判你死刑。”
王寶全戰戰兢兢道:“不敢,不敢!小民保證,句句屬實。”
蘇仙容已經拿來了筆墨紙硯,做好了記口供的準備。
王寶全擦了擦額頭的汗珠,道:“我說,我全說。六月二十六号的下午,我們客棧裡面住進來一名男子,大概三十多歲,身高和劉正祥差不多,他戴了一頂黑色的鬥笠,出手相當的闊氣,在他付賬的時候,小民看到他的懷中至少有一千兩銀子。一千兩銀子并不是小數目,當時小的就動了邪念。後來,小民把這事和李玲霞說了。李玲霞當時就表示同意殺人劫财。因為那個人好像受了很重的内傷,而且他并不是這附近的人,我們斷定把他殺死之後,扔進安定河不會引起别人的懷疑。還有,就是,李玲霞做了最壞的打算,就算官府來查,以曹雲軒的能耐也隻是一句話就搞定的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