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流氓又道:“聽說這肥羊身上帶了很多現銀,若是搶到手,咱們拿一半自己分了,另外一半上交,你們說……嘿嘿,還要我明說嗎?”
他一副“你們都懂的”的表情,衆人紛紛露出猥瑣的笑容,沒錯,他們不能再懂了。
如果肥羊身上帶的是銀票,他們拿了也不便去兌現,因為老闆跟各家銀莊都熟得很,他們去兌現的話很容易露馬腳,去外地兌現的話,最近的有錢莊的城市也要走幾天,他們哪能走得開。
所以,搶到攜帶大量現銀的肥羊是最好的。
隻要有錢賺,他們連鬼都敢搶!
于是他們不再害怕,不斷的轉動腦袋:“肥羊在哪裡?”
老大揮了揮手:“分頭找!一定要找出那隻肥羊!”
他頓了頓:“環境特殊,大家不要太分散,一定要保持看得到、聽得到、有事能快速相助的安全距離。”
衆流氓紛紛點頭,四下散開,仔細的搜尋起來。
找着找着,突然一陣劇烈的陰風從山谷那頭吹過來,捎來隐約的、詭異的“呼呼――”聲以及難聞的氣味,怎麼聽怎麼不舒服。
有一個小流氓大概是從小被大人在耳邊叨着“不聽話就丢你進鬼哭山谷喂鬼吃”長大的,聽到傳說中的“鬼哭”之聲,心尖不由一顫,有點神經錯亂的“咩――咩咩咩――”叫起來。
而且叫得很像,活靈活現的,不知情的還以為是小羔羊迷路了,在叫娘呢。
“操!”一陣罵聲響起來,幾個大流氓沖過來就揍他。
“你他娘的叫毛叫?想引來野狼是不是?野狼來了就丢你喂狼好了……”
“幾位大哥别打了,我知道錯了,誰叫我小時候是放羊的呢,現在又在找一隻大肥羊……”小流氓趕緊解釋,“一時緊張,大人不記小人過啊……”
“這裡有肥羊嗎?”突然,一個聽起來有些含糊,卻相當斯文的聲音問。
“當然有,還是好大一條肥羊呢……”衆流氓想都不想就回答。
“是嗎,我怎麼沒看到?”那個聲音咕哝。
“沒看到就找呗,你瞎啊?”說到這裡,流氓們覺得不對了。
這聲音怎麼這麼陌生?而且一點都不粗魯,明顯不是一條道的。
他們轉頭,看到插話的人以後,差點沒摔倒。
居然是他們正在找的肥羊?
他們不用進鬼哭山谷,肥羊就主動冒出來,真是太好了!
那麼,他們現在就一擁而上,将肥羊給揍了,然後搶錢走人?
一群流氓冷靜下來,看着肥羊,手心有些冒汗,他們就這樣沖上去,真的可以嗎?
在某種程度上說,這隻肥羊在荒郊野嶺遇到他們這種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東西的男人,應該會覺得害怕或者警惕吧,但他居然睜着漂亮的眼睛,略帶純潔的看着他們,感覺讓他們有點毛毛的。
這人是武藝高強,有恃無恐,還是腦子不好,天真無邪?
還是流氓老大冷靜,笑道:“這位小哥,你也是來這裡找肥羊的嗎?”
他一邊說着,一邊暗示手下行動。
他們可是職業劫匪,專注打劫十幾年,而且實行的是團隊作戰,各有所長又互相配合,經驗豐富,高度默契,堪稱完美團隊,除非遇到最頂尖的高手,否則他們絕對不會輸。
年輕人似乎沒看出他們的企圖,搖頭:“不,我是來散步的,不是來找肥羊的。”
衆流氓一聽,又想倒了,他吖的來這裡散步?
還挑天快黑的時候?果然是腦子不好是吧?
流氓老大确定他是個傻子,當下也從容了許多:“小哥,相見便是有緣,你看天快黑了,這裡也沒地方休息,不如跟我們一起去客棧,咱們吃肉喝酒,交個朋友如何?”
年輕人搖頭:“我喜歡吃肉喝酒,但我不想交朋友。”
他連自己叫什麼都不知道,如何能交朋友?
衆流氓都在心裡道,你需要在意的不是這個吧?
流氓老大哈哈一笑,伸手想拍他的肩膀,但年輕人看出他的意圖,肩膀微微一移,讓他的手掌落空。
流氓老大毫不尴尬的收回手:“不想交朋友也沒關系,但好酒好肉嘛,要人多才更香,更好吃,咱們就一起好吃好喝,如何?”
這小子有點本事,若是不必動刀動槍,用蒙汗藥弄暈他,這就省事得多了。
自從上次狩王前來誼州查案以後,誼州的官場風氣變了許多,還有一些貪腐的官員被撤換過了,現在的誼州可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的,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年輕人略微低頭,認真的想了一想,擡頭:“好。”
他還沒有經曆過跟漢子們一起吃吃喝喝的事情,但他一路行來,經常看到男人們三三兩兩的吃吃喝喝,看起來就是比單獨吃喝的男人要痛快得多。
他想嘗試和經曆不同的事情,想充實自己空虛的腦子與人生。
“好極好極――”流氓頭子豪邁的大笑,“咱們趕緊回去,要不然城門一關,咱們就進不了城喽。”
年輕人走的時候,不斷回頭看鬼哭山谷。
剛才,他沿着山崖邊走,看着偌大的山谷,仍然沒有任何感覺。
他是在這裡“被殺”的?他是在這裡獲救的?他是在這裡被帶走的?他沒有任何感覺和記憶。
他和流氓們都沒有注意到,他們剛走沒多遠,就有一個人從石頭夾縫裡鑽出來,默默的跟在他們身後,一直一直的看着他,不曾移開目光。
現在是四月底,雖然未進入盛夏,但南疆已經到了天亮得早、天黑得晚的時節,他們到達城門時天還沒黑,城門還開着。
他們前腳剛進城,跟蹤者後腳也進了城,城門随後關上。
年輕人絲毫沒有懷疑流氓們的用心,跟着流氓們進了一條偏僻小巷的一間小酒館裡。
一起坐下來後,流氓老大隻跟夥計說了一句:“老規矩,快上菜。”
夥計立刻會意的退下,沒過一會就接連端上幾壺酒,十幾盤菜。
流氓老大很豪爽的道:“小哥,你别看這店小,但東西可是出了名的好吃,而且樣樣都是獨家秘制的特色菜,僅此一家,别無分店。你随便嘗嘗,包管不後悔走這一遭。”
年輕人聞到酒肉的香味,眼睛也亮了一亮,随即擡起左手,将包住下半張臉的面紗揭開,露出完整的一張臉來。
瞬間,衆流氓都歪着嘴,呆了。
這傻蛋居然還是個……美男子?
雖然看他的身材和鼻子、眼睛、眉毛,就知道他長得不會差,但是,這張臉長得也太傷害同性的自尊了吧?
尤其是那皮膚,啧啧,比有錢人家那從不曬太陽的千金小姐還白,實在是太過分了!
把他抓去賣了,會不會賺的錢更多?
他們盯着年輕人的臉,半晌無語。
而坐在他們對面角落裡,背對着燈光的灰衣客人,看着年輕人的臉,已經淚流滿面。
真的是哥哥!哥哥真的還活着!
而且,他們真的相遇了!
然而,她就坐在他的對面,他卻不認識她,也沒有多看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