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我及時扣住她的手腕,讓槍口朝向天空,這一槍指不定會打向哪裡。就算隻有萬分之一的概率打到人,那也是很危險的。
畢大小姐被吓了一大跳,我則是被吓得兩腿發軟。在驚吓之後,我的火就上來了。也顧不上對方的身份,直接把槍奪下來,像訓手下的士兵那樣訓了畢大小姐一頓。
說真的,我真想回到過去,給正在做這件事的自己幾個重重的耳光――你沒事兒招惹她幹嘛啊!這女人是你招惹的起的嗎!你現在惹上她,今後就要倒大黴了!
那天我話說的非常狠,把畢大小姐給訓哭了。之後我連哄都沒哄,就随手把槍上了保險,丢給離我最近的一個家丁,然後氣呼呼的離開了畢家。事後我反應過來,自己做的太過火了,就在畢錦來團裡開會的時候向他道歉,又托他替我向畢大小姐道歉。
“嘿嘿,兄弟,這不算事兒!”
畢錦說了這句讓我寬心的話之後愣了一下,然後立刻改口說。
“啊不對!兄弟,這事兒大了!可大了!”
“啊?事兒大了?”
我以為是畢家長輩生氣了,趕忙要去畢家賠罪。畢錦趕緊拉住我說,畢家長輩沒生氣,就是他妹妹還生氣呢。
“不過,這也不算什麼大事兒。你聽我的,買束花兒,記住,要玫瑰花兒!紅的!然後弄個好看點的信封,寫首詩塞進去,親自送給霜兒,這事就搞定了!”
“呃……花……玫瑰花……紅的……然後寫詩……呃,錦哥兒,我不會寫詩啊!”
“不會寫你還不會抄啊!來來來!我教你!”
那天的畢錦,比平時熱情很多。他拉着我來到圖書館,找了幾本詩集。那都是些西方詩人寫的詩,已經翻譯過了。他選了一段情詩,又從其他幾首情詩中選了幾段抄下來,自己改了改,然後就說這是他寫的新詩。
他讓我自己“寫”一首,我學着他的樣子抄改出一首情詩來給他看,他看過之後連連說好,還說這首就行。
當時我就納悶了,道歉寫情詩,這不找打呢嗎?
在聽了我的疑惑之後,畢錦是這樣說的。
“哎呀!兄弟!相信我!向女人道歉就得這樣!必須得浪漫!浪漫!知道嗎?”
對于當時的我而言,浪漫是個新鮮詞兒。我知道“浪”,也知道“漫”,但把這兩字捏合在一起,我就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了。
也許上流社會的女人就吃這一套?
抱着這樣的想法,我去花店買了一束玫瑰花。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玫瑰花,這花确實漂亮,但就是太豔了,我不喜歡。不過既然畢錦說管用,那就隻能買了。
我問花店的店員,說如果想展示誠意,買幾朵花合适?店員微微一笑,說,那就要看你有多少誠意了。我說我非常非常有誠意,店員便說,那你買九十九朵吧!
于是我就買了九十九朵玫瑰花,弄了好大的一束,連花帶包裝一共50塊錢――現在一想,那店員八成是為了騙我買花才這樣說的。
之後我又去畢錦推薦的文具店買了信封和信紙,認認真真的把之前抄改出來的詩寫上去,裝好,然後把信封插進玫瑰花裡,捧着花去了畢家。
還别說,畢錦這法子真管用。畢大小姐剛見着我的時候,目光像刀子似的,可一見到花,臉就紅了,目光也軟了。我把花送給她,非常認真的向她道了歉,希望她能原諒我。
“哼……哼,既然你這麼有誠意……那……那我就勉為其難的原諒你好了……”
聽到畢大小姐這番話,我才松了一口氣,然後逃一樣的離開了畢家。
我本以為事情會這樣過去,沒想到才過了幾天,畢大小姐就找上門來了。她直接來到軍營,點名要見我,我出來之後,她就氣鼓鼓的走到我面前,質問我說,你是什麼意思?
啊,你來找我,一上來就劈頭蓋臉的問我是什麼意思,你是什麼意思?
我摸不清上流社會大小姐的脈,為了不得罪人,我隻能賠上笑臉,甭管自己錯沒錯,先認個錯,讓畢大小姐消消氣。
就算是消了氣,畢大小姐依舊是盛氣淩人。她讓我帶她參觀軍營,要是在其他部隊,這絕對不行。不過這裡是第七軍團,畢錦這家夥帶女人回軍營過夜都事,我帶畢錦的妹妹參觀一下軍營,肯定也是沒問題的。
我領着畢大小姐在軍營裡轉了一圈,然後畢大小姐就要打靶。我們第七軍團的性質比較特殊,武器彈藥配給都很少。那時立憲派還沒倒呢,我們第七軍團還是被限制着,連軍官都不能随便開槍。
可畢大小姐就是要打靶,不打不行。我是真沒轍了,隻能帶她離開第七軍團的駐地,叫了兩輛人力車,奔着第三軍團的駐地去了。
我不是第三軍團的人,但我是元興人,第三軍團上到軍團司令,下到馬夫,全是我的同鄉。就算不論同鄉情誼,我在第三軍團也有熟人,都是在賭場做荷官的時候認識的。
當然了,去軍隊的靶場打靶這種事,光有熟人也是不行的。槍出庫入庫要費功夫,子彈和靶子也要費用,還得麻煩人當報靶員,這都得花錢才行――想當然耳,這些費用全部由我來承擔。
畢大小姐在靶場“啪啪啪啪”的打,我在一旁“咔咔咔咔”的肉疼。這女人顯然不會用槍,槍法也爛的要命。每次打不中靶子,她都賴我,說是我的錯。
後來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上前指導了她一下,還給她做了幾次示範。之前說過,我被手下人稱作“槍爺”,不單是因為我姓槍,還因為我槍打的準。
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碰到槍,就有種特别舒服的感覺。用槍的時候,就感覺槍是長在我身上的,子彈也是從我身内打出去的。每開一槍,都會有一種莫名的快感。
不是我吹,五十米的靶子,我能用步槍打出字來;二十米的靶子,我用手槍能打出字來。你讓我打啥我就打啥,保證橫平豎直――當然了,前提是那個字我會寫,而且子彈得管夠。
畢錦顯然和他妹妹說我過這本事,我示範了幾槍之後,畢大小姐就讓我在靶上打個字。我也不知道該打個什麼字才好,因為心疼錢,不想用太多子彈,就用手槍在二十米靶子上打了個“十”字,橫五發,槍孔等距,豎五發,居中對齊,上二下三,一共用了十發子彈。
報靶員去查靶的時候驚叫出聲,他摘下靶闆,高舉着,一邊大叫着“絕了絕了”,一邊往我們這邊跑。
在看到靶闆上的十字之後,畢大小姐小臉通紅的揚起頭,驕傲之氣驟然發出,就好像這十字是她打出來的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