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那以後,畢大小姐隔三差五就來找我的麻煩。
不是拽着我上街去給她當苦力,就是要我帶她去第三軍團的靶場打靶玩。我也不是時時刻刻都閑着,要帶兵,要出任務,不能總受她驅使。
每當我不能滿足她的要求,她就會擺出大小姐的架子來,叽叽喳喳的說個不停。我被她折騰的煩了,隻能去找畢錦求助。畢錦說,隻要她鬧你,你就送花,送紅玫瑰,往花裡塞封信,說自己是因為工作忙才沒時間陪她,希望她能體諒。
我這樣做了之後,畢大小姐果然安分多了。過去她是三五天來找我一次,打那之後她大概是一個月來找我一次。
粗略算算,我好像有一個月沒見過她了。
我一直以為畢大小姐也是把我當狗看,所以在畢錦說起要讓他妹妹和我訂婚的事時,我整個人都不好了。以我對畢大小姐的了解,她肯定會大發雷霆,甚至有可能當場掀桌子。讓我意外的是,在畢錦說這件事的時候,畢大小姐表現的異常乖巧,連說話都是輕聲細語的。
這人是畢大小姐?!
我一度以為坐在我身旁的女孩是假貨,她要不是假貨,就是被畢錦灌了迷藥,否則她怎麼會這麼不正常?
直到聽見那句熟悉的“蠢豬”,我才不得不相信,她真的是畢大小姐。
天知道她為什麼突然轉了性,就算是罵我也要壓低聲音,硬是要裝淑女。
恕我直言,如果她畢大小姐能算作淑女,那這元興城裡就沒有不是淑女的女人了。
畢錦這是想幹什麼?
就算是誠心想幫我,也沒必要把你親妹妹給搭上吧!
我一個平頭百姓,和上流社會的大小姐訂婚,那是攀高枝兒,就算沒訂成婚,我也能拿這事兒去吹牛。你妹妹就不一樣了,就算隻是做做樣子,隻要這事情傳出去,她的名譽就會受到影響,耽誤婚嫁。
雖然對畢大小姐沒有任何好感,甚至還有些讨厭她,但是我倆并無仇怨。就算是有仇怨,我也不能和她一個女人一般見識。若是畢大小姐因為這件事名譽受損,我一定會内疚一輩子的。可是我又不能當着家人的面把事情說明白,隻能坐在椅子上幹着急。
“哎呀,勝子這孩子也沒和我說這事兒啊!”
回過神來時候,我聽見娘這樣說道。
“要早知道是這樣,我哪能耽誤他倆的事!”
“哎呀!伯母您也是好心!是為了理子兄弟着想!您做的沒錯!”
“哎呀!錯啦錯啦!大錯特錯啦!”
說罷,娘便笑眯眯的轉過頭來,對畢大小姐說道。
“閨女呀,這事兒是我不對,我在這裡給你賠不是了啊。”
“沒、沒沒沒沒沒……沒有的事兒!”畢大小姐小臉一紅,“再、再說了,我、我還沒決定要嫁給他呢!”
“唉!霜兒!這可是你說的啊!”
畢錦不懷好意的笑着,用手指着畢大小姐說道。
“今兒咱來可不是訂婚的!隻要你把話說明白,說一句‘不嫁’!那哥做主!就不嫁了!我兄弟愛娶誰娶誰!我也不管了!你看行不?”
“你――”
畢大小姐憤憤的朝他哥哥的臉一指,然後便跺了下腳,别過臉去不說話了。之後畢錦就哈哈大笑,嘲笑他妹妹說,沒想到你也有今天。
這都哪兒跟哪兒啊!
完全搞不清楚情況的我,腦子已經亂成了一團漿糊。
“可是――”
這時,爹開口想說些什麼,卻被畢錦搶了先。
“伯父!我知道您想說什麼!家世的事兒,您不用擔心!我兄弟和我妹妹,那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設的一對兒!再說了,您家現在是這樣,以後就不見得是這樣了!”
在這之後,他便壓低聲音,和爹他們說了些什麼。爹、娘和奶奶聽了他的話之後,先是露出驚訝的表情,然後便欣慰的笑了起來。
我坐在他們對面,離得太遠,畢錦說話的聲音又小,就算豎起耳朵仔細聽,也聽不清他說了什麼。我觀察到,畢錦說話的時候,眉頭皺了幾下,似乎在為什麼事情感到不爽。
“這事兒我也是前幾天才打聽到的,你們先别和我兄弟說,憋憋他,省着他翹尾巴!”
“诶,诶。”
爹憨笑着點了兩下頭,然後轉過臉來看向我,樂得合不攏嘴。
我越發弄不清形勢,隻能跟着傻笑。
飯局結束之後,畢錦沒給我逮他的機會,直接帶着他妹妹坐着一輛黑色的轎車走了。他一共預備了兩輛車,另一輛車是用來送我家人的。
這是奶奶、爹和娘第一次坐轎車,激動的不得了。因為空間有限,所以坐車的隻有他們三個人。老農和雀兒主動要求壓馬路回去,我則是想找個地方靜一靜,整理一下狀态。
以前我不覺得自己蠢,可是現在,我突然覺得畢大小姐給我起的綽号有幾分道理。除了我以外,飯桌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樣子,隻有我在犯迷糊。大家都能想明白的事我想不明白,這就說明我腦子不夠用。腦子不夠用,那不就是蠢嗎!
在和老農他們分開後,我獨自走在街上。每當孤獨一人的時候,我就會情不自禁的想起由影來。隻要她的臉龐出現在腦海中,我就會心頭一暖,孤獨感立刻消失不見。
可是一想到我倆可能永遠也不能在一起,我就會感覺心髒一痛。那不是單純的疼,就好像有一把泛着寒氣的刀子插進你的心髒,不斷的翻攪着,又疼,又亂,又冷。
人活着真是不容易啊……
我長歎一聲,就近找了個角落,靠着牆蹲下。
畢錦請客吃飯的酒樓在盛旺街,盛旺街是元興十八街之一,也就是富人區。為了防止窮人來這邊乞讨,影響市容,這邊的警察會輪班二十四小時在街上巡邏。
那時天已經黑了,雖然有電燈的光亮從街道兩旁的玻璃中透出來,店鋪外還有霓虹燈,但街道上依舊昏暗。蹲坐在角落裡的我,被巡邏的警察誤認成了乞丐――其實這也怪不得他們,那角落裡黑燈瞎火的,隻能看見個人影兒,看不清人的裝束。
有哪個有錢有勢的人,或是富家子弟,會沒事兒閑着蹲在這種地方發呆?不過這不代表我認同他們的做法,身為巡警,夜間執勤連個手電筒都不帶,這像話嗎!
為了維護自身的顔面,我開始和巡警争論。這兩個巡警也是傻,我剛經曆過飯局,喝了酒,身上酒氣還沒散呢,愣是沒聞到,居然還想把我抓進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