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這連驚帶怕的一病,竟是纏延了十幾天,每天都是時而清醒時而混沌,而“那個人”除了每日必然外出狩獵,餘下的時間就都在她身邊,定時喂“藥”、喂水,竟沒有絲毫不耐煩。桃花感動之餘也曾暗想這滿頭須下是一個怎樣的人,行動時有着壓倒性的氣勢,可照顧起人來,卻一絲不苟。
盡管不善言辭,這些日子相處下來,要看懂他的眼神,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再困難。
有一日,她内急,着急地不知怎麼辦,便脫口而出地叫他“喂”。
他頭也不擡地剝着獸皮,悶聲道:“封戎。”
他說,他叫封戎。
似是從那一日起,封戎這個名字就刻在了桃花心裡,看不清長相,不知道歲數,可桃花知道,這個人在他心中,已不再是救命恩人那樣的簡單。
每每封戎拎着獵物回來,桃花心中都暗自欽佩,他的身手必定極好,先不說這大雪天裡很難找到獵物,即使找到,也不是十成十的就能獵到。桃花爹曾經是上下古村最好的獵手,可大雪天裡也是經常什麼都打不到。而他,從未空手而歸過,帶回的獵物都是下重手擰斷脖子,身上一點傷也不見。
瞧着封戎利落地剝下一整張灰皮子,攤在洞外大石上晾幹,桃花心中有一個問題。最近好幾天他帶回的都是同一種動物,剝下的皮子統統都存在一起。這種動物類似于狐狸,性格也和狐狸一樣狡猾,肉并不見得好吃,隻是一身皮子極好,毛并不很長,卻又軟又絨,她們村的富戶喜歡收了這樣的皮子來做夾襖,給家中的夫人小姐,穿起來十分暖和。
但是,桃花瞄了一眼封戎身上大大厚厚的獸皮,他好像并不缺衣服。除非,他真的很喜歡吃這種肉。
桃花理了理思緒,披了獸皮,上前蹲在封戎身邊,道:“封。。。,你知道今天是我來這的第幾天了嗎?”
僅管在心裡已經練習了無數次,但對于他的名字,桃花仍然說不出口。隻一個“封”字,就已鬧得她滿臉通紅。
封戎轉頭看了看她,低頭沉聲道:“第十四日半。”
已經十四天了啊!
她還記得古守恩曾說過,他會守山十日,這麼說來,他是不是已經回去了?
桃花掩不住心中欣喜,道:“我想下山去,給我爹娘報個平安。”
手一頓了一瞬,又繼續給獵物開腹,封戎道:“雪有些大。”
桃花已經習慣了他簡練的說話風格,明了他是在說積雪厚,下山很難。可是,一想到自己爹娘現在必定是傷心欲絕,而弟弟桃根的性格也是莽撞,萬一找了古家報仇可怎麼辦。越想,心裡就越焦急。恨不得立刻下得山去。
封戎将桃花一臉着急的樣子看在心裡,道:“你,為何上山。”他一直想知道,這樣嬌滴滴的姑娘為什麼在大冷天往鹽岩峰跑,為何要報平安。
桃花聞言,略一思考,便将事情如何生,她又如何應對,原原本本說了出來。
封戎一直安靜地聽着,下颌微收,看着洞外,雙手擱在膝上,直聽到古守恩用計逼嫁時,瞳孔才微一收縮。桃花隻覺得他周身忽然一陣寒氣襲人,不由得又緊了緊身上的獸皮,繼續說道:“所以,我隻能将計就計地嫁給山神,于是才來到了這鹽岩峰。”随即莞爾道:“不過,好在我運氣好,遇到了你,不然,肯定一天也活不下去。”
對于這一點,封戎表示贊成,當日他在峰上遇見一隻花豹,一直追趕,因為大雪阻礙視線,丢失了獵物,正到處尋找時,卻看到了一身紅衣的桃花。
自父親去世,他在山上已生活了十幾年,兒時記得父親曾細細叮囑,千萬不要離開鹽岩峰。遵父訓,他也就真的沒有踏出過雪線一步。習慣了長久以來一個人,天上卻忽然掉下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僅管這姑娘自打來此就一直病着,但是,即便是照顧一個病人,有人陪伴的感覺還是讓他心裡滿滿的。
而現在,這姑娘想家了。
一想到家人,桃花目光一黯,道:“我也知道我不能回去,嫁給山神,就得守着夫君,寸步不離。而且,如果知道我活着,古守恩不定會鬧出多大的動靜。可不向爹娘報個平安,我心裡無論如何不得安甯。”
封戎數了數牆上挂着的皮子,再看了看纖細的桃花,道:“我想想。”
桃花心中一陣狂喜,封戎的身手她是知道的,隻要他願意,帶着她偷偷進村,見一眼爹娘絕對不是問題。山間積雪可能會難倒别人,可如果是他,就絕對不是問題。
桃花的笑臉顯然是很美,封戎的覺得臉有點熱,好在他頭胡子蓋得嚴實,否則定能看到通紅的一張臉。
可是,桃花又一想,自己總不能就披着這被子下山吧?起碼得有雙鞋,她的棉靴不知道被丢在了哪裡,隻得苦着臉說:“可我沒有衣服,出不去。”在這山洞裡還好,反正也沒有别人,但穿着一身裡衣見爹娘,是不可能讓二老安心的。
封戎取下牆上的十幾張皮子,點墨般的眸子望不到底,隻低着聲音道:“不妨事。”
他是不介意桃花就穿着這層衣服,山洞很深,也很暖,反正吃喝都有他照顧,也沒有特地置一身衣服的必要。可是,眼看着這大雪不停,就要封山。到時候所有動物都藏起來過冬,食物就十分緊缺,若是封戎一個人,自然是不愁,以往的十幾年都這麼過來了。可是,桃花跟他可不一樣,在他看來,那樣柔弱的身子是沒根本沒辦法在這樣的寒冬下生存的,所以,他得帶她另尋一處溫暖又不缺食物的居住地。而這一路,說不定會遇上野獸,他在厮殺的時候,也得把她放在安全的地方。這樣一來,衣物就顯得很重要。
另外,離開前還要先讓她回一趟家。封戎覺得,十幾年加起來,都沒這十幾天做的事多。
又過幾日,桃花的病已是好得徹底,也實在是沒辦法再老老實實地躺着,每天就是坐在洞口裹着獸皮,望着腳下一片白茫茫,心中對下山這個提議能否真的實行,實在是沒底。
就算封戎告訴她下不了山,也不能怪他,這漫山的積雪和桃花前幾日的想象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遠遠的,一個黑點以極快的度在雪地上奔跑,又似跳躍,身形靈活,一起一落都能感覺到極大的力量。
轉眼間,已至山腳。
桃花認得,那是封戎,在這樣的積雪下還能有這樣的度,根本不必做第二人想。況且,連着幾天都站在洞口看着他回來,一舉一動,早已熟悉。
可這次,封戎的手裡拎着的不是獸皮,是一個包袱。
封戎見到桃花站在洞口裹着獸皮凍得瑟瑟抖,心中一緊,道:“進去。”順手将包袱塞到她手裡。坐一邊靜靜看着。
桃花滿心疑惑地打開包袱,原來,并不是包袱,而是卷成了一團的一件獸皮衣。軟而短的絨毛,灰黑的顔色,似曾相識。忽然心念一動,這不是她連吃了十幾天的那種小獸的皮嗎?竟被做成了衣服!
如此想來,封戎定是早就有為她做件衣服的打算,否則不會連着十幾天隻打那一種獵物,能遇到獵物就已是不易,他還刻意去找,想必難上加難。。。
桃花捧着衣服,眼睛有些酸澀,一個大男人怎麼做起一件衣服她想不出,摸着獸皮拼接處,皆是細細的獸皮搓成條縫起,她曾見過他腰間有一把細長的匕,着烏沉沉的光,但從未見他用過。想必是極寶貝,而這樣細的皮線,若不用刀,是做不出來的。與猛獸生死相搏時都舍不得用,卻用在了一件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