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很為難,事情鬧得這麼大,他們裝聾作啞也不好,但是較真的話,王輝也是受害者,自己的日記被當中讀出來已經很尴尬了,暗戀也沒有罪。
“聽說他故意的。”一個女老師對雲飛他們班的班主任說道。
“不至于吧,都還是些孩子。”班主任小聲道。
王輝那個人他偶爾下課的時候見過,來找他妹妹...現在看來未必是來找妹妹。
但是這個人看起來挺幹淨挺斯文,長得很好,五官端正沒有那麼多鬼心眼的樣子。
再說,才十三四歲的孩子。
“哎呀,現在的小孩子可不是我們那時候了,傻兮兮的什麼都不懂,天天就知道寫作業,幫家裡幹活,現在的小孩子,電視電影看過了,什麼都懂!”女老師說道。
“你忘了我們班以前的那個誰?從小學就開始敲詐勒索!好幾年才被人發現,這要是以前,你能想?”女老師道。
她們班有個男生,學習特别好,各方面表現都很好,特别會跟老師拉關系,人也長得很正氣,從小到大都當班長。
但是去年才爆出來,他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以自己班長的權利敲詐勒索同學,如果不給他好處,他就把他們不完成作業啊、上課看小人書啊、說老師壞話啊等等這些事情告訴老師!
真管用!
這些事情對于孩子來說是天大的事情,他們為了不被老師訓,真的交錢。
一開始一次隻要幾毛幾塊,後來就發展成幾十幾百。
最後遇到個家裡有錢的同學,他膽子就大了,一次管人要幾千!
那家再有錢給孩子的零花錢也有限,小男孩沒錢之後就開始偷家長的錢,然後才被抓到,逼問出來。
事情才暴露了。
後來這孩子就被開除了。
雖然還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但是這種孩子他們堅決不要。
對方家長自己也不敢繼續呆在這裡了,因為很多受害者過來要他們賠錢!
那可賠不起。
這熊孩子敲詐了這麼多錢完全沒有跟家裡說,都自己花了!吃喝玩樂,去遊戲廳花光了。
事情曝光之後,一家人連夜跑了。
班主任也想起來了,他當時也沒想到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能幹出這種事,而且開始幹的時候還沒有10歲。
“如果真是他故意的,有點不高明啊。”另一個老師道:“現在他得到了什麼?除了人人喊打,人人笑話,得到葉翠微同學的青睐了嗎?我看他不像這麼傻的人。”
女老師卻堅持自己的直覺,也支持雲飛!
“到底是小孩子,想不了那麼周全,腦袋一熱就做了,而且也不能說這麼做完全不高明,你們看,我們現在就不好把他叫過來訓話,他這不是逃脫了嗎?”女老師道。
王輝要是當衆,甚至不當衆,偷偷跟翠微表白,翠微告到老師這,老師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把王輝叫過來訓一頓。
然後寫檢讨,叫家長,不聽話就勒令他轉學!反正是個借讀的,不聽話學校有權讓他走。
但是現在人家搞了個“意外”,他們就不能動了。
“嗤,心眼子多着呢。”女老師鄙視,她就不喜歡這種早戀的孩子!
小小年紀懂什麼,長大了就會發現自己不喜歡了,到頭來吃虧的隻是女孩子!
她小時候就吃過這種虧....
所以她的班裡嚴禁早戀,男孩女孩被發現了,她都大力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