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駱尋拿起那束花:“你是說這個?”
一陣風吹過,遲夏的頭發被吹起,洗發水的味道幽幽劃過駱尋的鼻尖。
“在你查我的時候,我也順手查了查你。”遲夏理直氣壯:“所以我知道了你姐姐的案子。”
駱尋擡頭看了看天:“所以,為什麼我家門口,會那麼巧的,正好有一束和你一樣的花?”
遲夏輕扯唇角,卻沒回答他這個問題:“我今天去見了個朋友,他一直在幫我調查我父母的事情。”
駱尋看了一眼花,又把它拿起來放在了腿邊:“查到什麼了?”
“他查到,五年前我父母出事那天,我爸爸收到過幾束花,其中有一束……”
她看向駱尋:“是一個叫駱淩菲的人送的,送花人的單位,是東州城南區派出所檔案科。”
駱尋腦子裡如遭雷轟,他猛地站起來,瞪着眼睛看着遲夏。
“這不可能。”他壓制着自己的聲音:“遲夏,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遲夏也站了起來,她目光清澈地看着駱尋:“是啊,一個十年前就沒了的人,怎麼可能在死後五年給人送花?”
駱尋覺得自己呼吸都有些顫抖。
“所以,回來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我想不通為什麼你的姐姐會跟我的父母扯上關系,而他們又先後遇害,這時候有個小孩來推銷玫瑰花,我心裡想着你姐姐的案子,就買了幾支粉色玫瑰,那支紅色的,是小孩送給我的。”
“駱隊,你知道今天什麼日子嗎?”她又問。
駱尋搖頭:“什麼日子?”
“5.20号。”
遲夏走過去,拿起椅子上的那束花,她指腹撚了撚花朵上的血,放在鼻尖聞了聞:“駱隊,你不覺得巧合嗎,有人用這樣一個巧合,把我們拉到了同一條船上,時間,地點,人物,怎麼偏偏就往我們倆身上套呢?”
駱尋喉結滾動,嗓子眼生疼。
“來東州之前,我在欽城省局。”遲夏又跟他解釋:“大多數情況下,我主要負責情報相關的工作,偶爾才會參與一些重點疑難案件,這也是為什麼我的檔案會那麼簡單的原因。”
“五年時間……”駱尋聲音暗啞,他抹了把眼睛:“為什麼選擇這個時候回東州?”
“因為查到了屠國安。”遲夏說:“但是結果你也看到了,我從屠國安那裡什麼線索都沒得到,他反而死了。”
駱尋沉默了好一會兒:“1.25連環殺人案,你查到了多少?”
“除了一些内部沒有公布的細節,基本都知道了。”遲夏實話實說。
駱尋忽的哼笑一聲:“你這個案子,你知道我花了多少錢麼?”
遲夏也笑:“相較于1.25案,我父母的案子,估計你白幹一場了,是吧?”
“也不算白幹,隻是直到我來找你之前,我都還是一知半解。”駱尋說。
他看遲夏,見她擡頭去看月亮,剛剛那一架兩個人都出了汗,她耳邊的頭發有幾縷還帶着水潤,卷曲着随風輕蕩。
她的鼻子很好看,柔柔的燈光照在她臉上,駱尋看見她的睫毛一眨,又一眨。
月光清清冷冷,她整個人也是清清冷冷的。
她說了這麼多,但駱尋依舊看不懂她。
“為什麼要隐藏自己的實力?”駱尋忽然問她。
遲夏笑,眼尾輕輕勾起:“我隻是個實習生啊,總不能一來就那麼高調吧?”
“你在我跟前就沒想過低調。”
駱尋呼了一口氣,坐在了她身邊,目光看着路面:“駱淩菲,我姐姐,我确定她死于十年前的1.25連環殺人案。”
“我信。”遲夏伸長腿看着腳尖:“那麼,今天的事情到底是巧合還是有人刻意而為,駱隊,你想過嗎?”
“我從來不信巧合。”駱尋說。
遲夏的聲音輕輕的,但很清晰,她說:“我也不信,并且,我很讨厭有人在我看不見的地方算計我。”
得把背後陰鬼一樣不敢見人的東西揪出來,大家當面較量較量,她才覺得暢快。
可如果對方要藏在背後,那她就用背後的辦法,總不能讓自己輸了。
她讨厭在一場遊戲裡被人打敗。
有那麼一段時間裡,他們兩個人誰也沒有說話,任由夜風吹拂,頭頂的樹葉傳來沙沙的聲音,街道上行人很少,他們倆坐在椅子上,溫暖的燈光照在他們身上。
不知道過了多久,風開始涼了起來,駱尋側頭看她,他說:“遲夏,我們合作吧。”
遲夏也看了過來,她一笑,眉眼彎彎:“好啊。”
她站起來,朝着駱尋伸出手去:“駱隊,合作愉快啊。”
駱尋看着她的手,忽然想起審訊李一鳴的時候,她曾握住他的手,在他手心敲下幾個字。
她當時敲:冷靜,别上他的當。
他看到她手腕上有擦傷,眉頭輕擰,想起自己剛才鉗住她的手往牆上怼的時候用了力道,巷子裡的牆比較粗糙,應該是剛才擦傷的。
駱尋抓住她的手,發現擦傷的地方有牆上的灰粒沁到了她的皮膚裡。
遲夏有點愣住了,掙了掙想抽出自己的手,駱尋沒放開,擰眉看着她:“你幹嘛?”
“我是想握手。”遲夏說:“不是讓你抓我的手。”
駱尋白了她一眼,擡了擡她的手:“擦傷了,有灰粒。”
他四處看了看,看到個自動販賣機,起身走過去,很快拿了兩瓶礦泉水過來,擰開瓶子沖洗擦傷的地方:“回去自己擦點藥。”
遲夏低低的嗯了一聲,順着她的視線,看到他緊抿的嘴唇。
薄厚适中,唇色紅潤,形狀飽滿。
遲夏舔了舔嘴巴。
“行了,先回去吧。”駱尋直起身,擰上瓶蓋看着她:“順便好好想想,我t們要怎麼合作,而且,遲夏,你還瞞着我很多事情。”
“人總要有點秘密啊。”
遲夏咧嘴一笑,從兜裡掏出根叔給她的糖,遞給駱尋兩顆:“合作的開始,駱隊,我請你吃顆糖吧。”
駱尋想起第一次跟她出外勤的時候,在車上吃的那根酸不拉幾的棒棒糖,腮幫子都開始泛酸了。
但他還是拿了一顆剝開,随口問遲夏:“為什麼喜歡吃糖?”
遲夏愣了愣,腦子裡閃過一些細碎的畫面,似乎是什麼人雙手捧着一顆糖遞到她跟前,她迫不及待地拿過那顆糖塞進嘴裡。
是荔枝味的糖,是她吃過最好吃的糖。
“因為好吃。”遲夏自己也剝了一顆放進嘴裡。
駱尋覺得這個回答有些好笑,但也沒有多問:“時間不早了,回家吧。”
遲夏指了指那束花:“這個花,扔了吧,上面灑着雞血,太晦氣了。”
駱尋深看着那束花,聽了她的話,拿起花丢進了幾步開外的垃圾桶。
遲夏笑了笑,跟他擺了擺手:“駱隊,再見。”
駱尋在身後問她:“要送你回去嗎?”
“我不習慣被人送。”她擡起胳膊甩了甩,聲音潇灑,姿态曼妙。
她可真漂亮,駱尋心想,背影也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