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林清遠将他的頭請回去:“你吹幹了?”有功夫湊熱鬧。康睿如果沒兩把刷子能從那麼多人中脫穎而出?
隻是,他在詩詞上的造詣似乎精進了不少。
蔣世子挑釁的看向燕世子:“不知燕公子是準備了詩還是畫?”
“不勞蔣世子操心。”
“我是不操心,畢竟該操心的是康學士,不知道一會怎麼把花王搬回去。”
周圍一片笑聲。
康睿慢慢放下筆,對四周的一切沒什麼感覺,高位坐久了,已經不習慣這樣的熱鬧。
他記得,他是在去護國寺的路上,那段時間因為國務繁忙,很久沒有去見安安,他連夜套了馬車去見她。
睜開眼時,卻被簇擁着告知中了狀元。
簡直荒謬,他的一生坦蕩沒有遺憾,亦不思少年。
可說到遺憾,康睿有一個,安安。
他那位老了老了跟他鬧脾氣的娘子。
雖然他實在無法溝通,但既然她介意,有些事,這輩子她永遠不用知道了。
想到自家讓人頭疼的娘子,康睿又好氣又想笑,一個秦蓮秀而已,就鬧的不可開交,當真是越活越回去。
誰家一大把年紀的當家主母像她一樣,為個女人跟自家老爺鬧成這樣,就她被縱的無法無天。
尤其安安出家的那天,他氣的頭昏腦脹,險些吐血。
他待她哪點不好,何曾負過她,她鬧脾氣打殺了秦蓮秀身邊的管事嬷嬷,他說什麼了!
結果,她絲毫不見他的真心!
康睿有時候真氣她!
知道自己重生後,怄氣的想着幹脆不娶她,看誰還受得了她的脾氣,誰家能這麼縱着她的性子。
康睿想着想着便氣的發笑,算了,始終是自己的娘子,雖然脾氣大、又嬌氣,可最得他心,以後多教一教,好好開解,總會好的。
康睿将風筝放好,想着她應該沒有來,她最讨厭參加這些宴會。
康睿臉色多了抹溫柔,若知道他寫詩給其她女子看,又要鬧了。
……
“哎呀,這個風筝上的字好醜。”
宋初語剛要看一眼。
一支風筝慢悠悠的落在她腳邊,上面的詩,再熟悉不過。
零落己身不枯榮……
宋初語立即撇開頭,收回腳,沾一下都惡心。
劉雅風走過來,彎下腰,撿起風筝:“咦?”顯然認出來了,慌忙看眼郡主。
宋初語已向江筝走去:“怎麼個醜法?”上京城有不少康睿的詩稿,劉雅風能認出并不稀奇。
江筝将風筝扔下,簡直一言難盡:“太醜了。”
宋初語看到狗爬一樣的字,縱然做好了心理準備,也忍不住唇角抽搐,這是字?
“他畫幅畫也比寫首詩強吧。”
宋初語點頭,剛想吐槽兩句,想到什麼親自彎下腰,撿起落在地上的風筝。
斂香入枝骨,
風魄不慕春。
殺盡萬千色,
獨尊一支魂。
“郡主,快扔了,你也不怕髒了手。”
宋初語的視線還在這首詩上,神色溫柔,想不到他還參加過秋霜宴,上京城的貴胄真應該慶幸,這時候的他羽翼未豐,尚不曾興風作浪:“詩還是可以的。”
“啊?”江筝忍着眼瞎的風險,辨認一遍:“斂香入枝骨……獨尊,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怎麼能說獨尊呢?”
“或許,隻是他的所想呢。”
“那我不那麼想,我就覺得不好。”
“你當然可以那麼覺得。”宋初語轉身,拿過侍女手中的絹花,折斷了絹花上自己的印記,将花别在風筝上。
曹昭寫的吧,應該就是那個文筆不通的小縣令。
現在想來,恐怕不是曹昭選擇了林清遠,而是林清遠在上京城選中了曹昭,然後借助他父親在上京城的身份,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
若是林清遠自己入仕,以他的身份,無論想在上京城立足,還是在地方上實行他的政策,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以他的身體條件他耗不起。
江筝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做什麼?”
“噓。”宋初語将風筝妥帖放好。寫字的人是幸運的,讓他父親本做到頭的官職,因為某個人一升再升,更不要提他本人了,曾經看不起他的人,後來誰又敢在他面前大聲說話。
江筝跺跺腳,郡主不提醒,她也不會說出去,太丢人了,這樣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絹花。
宋初語不那麼覺得,隻是林清遠未必想出這個風頭,所以她折了印記,否則他來過上京的事就瞞不住了:“我們去那邊看看。”
趕緊走,免得讓人看見。
宋初語再繞回來時,發現她的絹花旁别了另一支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