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火燒山寨救人
夜色降臨,岑九念隐身在黑暗之中,璐山盜匪山寨再吃了一頓沒油的晚飯後,一衆盜匪,罵罵咧咧。
灰蟲子一臉不甘,他親自看了的,還有很多的,他平日裡就算是偷油去烤個兔肉,烤個野雞,也偷不了這麼多油啊,可保不齊今日你去偷點,明日你再去弄點,更有偷着去補貼山寨外養着的野老婆的。
這些****的,有種做沒種說,害他一個人背黑鍋,給老大頭子打了兩巴掌。
可是想想又奇怪啊,油就算了,這些臭男人的衣服誰要啊,怎麼也少了,少一個兩個有可能是記錯了,少了這麼多人,沒道理個賊去偷這些穿過的衣服啊,究竟是怎麼回事?
灰蟲子揉着被打的腦袋,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于是吃完飯準備四處看看,有沒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灰蟲子穿着一身從哪個死去的富商身上拔下來的錦袍,屁股後面因為穿的時間久了,已經皺成一團,高瘦彎腰駝背猶如猴兒,即使吃的再多,都沒能養到肉。
灰蟲子先将所有的房子轉了一變,沒發現什麼可疑的地方,又看了看地洞口高高的鐵木栅欄,卻沒有勇氣靠近一步,灰蟲子轉身離開,剛走兩步,鼻子不禁嗅了嗅,一股熟悉的味道,讓他停了下來。
火油?灰蟲子有些疑惑地後退幾步,的确沒錯,是火油的味道,而且濃了許多,灰蟲子再退幾步,終于把目光放在了鐵木栅欄之上。
緊接着他看見了一衆盜匪弟兄們失蹤的衣服了。
濕漉漉的衣服上散發着一股強烈的火油味,當灰蟲子反應過來這代表什麼後,立刻轉身,撒腿扯開嗓子就要大叫。
一個黑影飛快地沖了出來,一陣寒光直接沖向灰蟲子,手起匕首落,灰蟲子定定地站在原地,維持着跨步要走的模樣,身子卻一簇一簇,頭部一颠一颠,血咕噜的從脖子裡冒着。
“轟――”下一刻灰蟲子的身子直直地朝後倒去,濺起的鮮血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直挺挺地倒在了石面上。
“瞄――瞄――”灰貓團子嫌棄的退後幾步,躲在岑九念的背後,血差點濺了他一身子,這女人做事也不将講究點方法,殺人就跟握個刀第一次切菜似的,手還一個勁的抖着。這武器也不行,比起那把舞靈短劍,就是把切菜的刀。
弱渣配弱劍,也是蠻配。
岑九念定定地看着倒下的灰蟲子,雖然不後悔沖了出來,老爺子教的也難免生疏了些,畢竟她沒有殺過人,這是第一次。可是此刻她若不出來,那麼死的就是地洞了上千名的侍衛。
岑九念将短劍上的血漬擦了擦,重新塞回了靴子内。
“瞄――瞄――”女人,還不醒醒,站在這裡等着被人發現麼?
岑九念驚的回過神,一把撈起地上的灰貓團子,一口捂住灰貓嘴鼻:“叫什麼叫,還嫌場面不夠亂,等着被抓?”
手腕内的灰貓立刻炸毛,正要躬身,岑九念已經一把将他塞進兇前的衣襟内,雙手拖着灰蟲子的屍體朝着一旁隐蔽的地方藏去。
哼,女人,這麼小的一團,還好意思拿出來顯擺,灰貓團子爪子踩了踩,嫌棄的翻身,隻感覺兩團軟綿綿的,雖然不大,倒也夠軟,尾巴一下一下掃着某一處細膩柔軟的皮膚,雖然對方動個不停,颠的他不安穩,不過倒也是睡得着的。
岑九念擦了擦額頭的汗,用樹枝将灰蟲子的屍體嚴密地蓋好,緊接着又将地上的血迹用塵土細細地遮掩一遍。
此刻萬事俱備隻欠東風,隻要白齊一到,她就可以火燒山寨,救出人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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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昏暗,一襲玄色身影快速的奔馳在黑暗之中,穿過無數相似的叢林,終于在一片濃密的樹林前停下了。
“嘶嘶嘶――”隻見叢林之中,一條條黑紅色的長蛇伸吐出長長的信子,攔在了白齊面前,仿佛是警告男子,不要再向前一步。
白齊翻身下馬,深吸一口氣,整了整身上早已經髒污不堪的衣衫,綁着的長發也重新梳理一番,雖然條件有限,可是男子挺拔的身形,俊美的五官,即使是破舊不堪的衣衫也能給人偉岸的感覺。
白齊向前一步,在裡赤焰蛇僅一尺的距離處,停了下來,雙手抱拳,朗聲朝着樹林裡說道:
“北魄國大皇子白齊求見小公子。”
一陣夜風襲過,樹林裡一片嘩啦作響,接着是靜谧一片。
片刻,白齊又朗聲高喊,聲音又比先前高了一分,卻又不讓人覺得聒噪。
“北魄國大皇子白齊求見大荊國小公子。”
“嘶嘶嘶――”赤焰蛇吐着信子,身形左右晃動,穿過一片及膝的草叢,又有兩條赤焰蛇冒出頭來,此時,白齊面前的草叢之中,赤焰蛇已經多達二十餘條,身形雖然扭動不停,卻沒有一個發起攻擊。
白齊又深吸一口氣,聲音又比先前高了一分,已經達到了聒噪的邊緣。
“北魄國皇子白齊求見大荊國二皇子,小王有……”
“聽見了,聽見了,吵什麼吵?”一個不耐煩的聲音打斷了白齊的話,白齊不怒而喜,對方沙啞的聲音極其無理,白齊卻全部忽視。
“進來吧……”甘婆婆看了一眼眼前的白齊,極度不爽的拉回打量了一番,“小子,我這赤蛇莊可不是雖然就能夠來的。”
“小王……”白齊深鞠一躬,甘婆婆不耐煩的一揮手,白齊連拜都擺不下去了。
白齊深深地看了一眼老婆婆手裡冒起又快速熄滅的藍色煙氣,這就是聖能,聖能,代表着大荊國皇族的象征,他即使内心一驚肯定了對方的身份,此刻也無法鎮靜下來。
“走吧,東隅的力普國皇子還不敢在本婆婆面前稱一聲小王,你又算是哪裡的王爺?”
“是我唐突了。”白齊卻不惱怒,因為有一種身份的懸差一驚超出了禮貌與不禮貌的範疇,即使他是一國之君,即使他是一平民百姓,都要在大荊國的繼承人面前俯首稱臣。
這就是站在金字塔頂端權力的象征,這是幾百年來大荊形成的高高在上的信仰的所在。
甘婆婆卻看了一眼白齊身後,咕哝道:
“那女娃子怎麼沒跟你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