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的樂趣,也許是滅天滅地,一路火花帶閃電,也許還能是另一種可能。
蒼山隻是做一個嘗試,并沒有把人當傻子。
也許你現在回頭再看,會發現很多線索其實早就藏在情節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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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篇第一章的引子裡,描寫道爺帶着嬰兒出宮,就有一句:“左手持劍,右手抓着一塊紫色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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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第一次出場的時候,也暗示了他不像吳長路生的,賀蘭敏之對吳啟也是過于親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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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武承嗣、武三思,還有太平來房州的時候,為什麼吳啟正好不在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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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第一次見吳啟,特别注意地多看了好幾眼,也許并不是因為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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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收孟浩然這個幹兒子的時候,吳甯送見面禮嗎?
李重潤拿出紫玉龍佩被太平攔回去了,也第一次指出了紫玉龍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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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谌和武承嗣帶兵到下山坳的時候,吳長路的第一反應是:讓吳啟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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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甯為什麼隻讓吳啟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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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之後,吳甯再臨京師,為什麼賀蘭敏之三番五次地把吳甯推到險地,而從無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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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殺李谌之前嗎?太平闖到了懷仁坊李宅後院,正撞見吳啟換衣服。為什麼她盯着吳啟的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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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甯到桃雲嶺的時候,面對“養”父母的墓碑真情流露。并不是因為那僅僅是養父母,而是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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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讓蘭晴給吳啟侍寝,之後就告訴蘭晴留在吳啟身邊,而且不用她做任何事,隻需要好生服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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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闖到吳甯洗澡的那場戲,看過紫玉佩之後,太平說了一句:讓吳甯收起來,别讓第二個人看到。是因為太平知道,那是假的。
之後出門,那個似有深意的笑容,我保證現在再看一遍,一定有另一番味道。
包括從那天之後,太平與吳甯的幾次肢體互動,回頭去看,味道是完全不同的,太平心裡已經不把吳甯當成是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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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有耐心回頭二刷,你會發現,吳老九從始使至終,隻和盧嵩之說過一句最重的話,那就是:“臣服于我”。
和狄仁傑說“拿回屬于他的一切”,為什麼沒有直接說皇位。
包括從引出擇獒一說開始,所有描寫吳甯的片段,用的都是狼,而不是獒。
吳甯是頭狼,是群狼之王,從來沒有用獒作比過。
他要做的,不是守護綿羊的獒,而是帶領狼群征戰求存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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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狼是有擔當的,從第一章開始,吳甯從來沒辜負過一個對他付出過真情的人,甚至是有求必應。
這才是狡猾外表之下,吳老九最真實的性情。
而且,從開始到現在,吳甯一直把“過人能力”當成是一種責任,他永遠擋在自己人的最前面,包括大周朝。
太平這次是唯一一個,也是第一次有人替吳甯擋在前面。
這種人格來自前世的設定。
如果看過番外就應該知道,是齊磊、吳甯、唐奕三個人承載着人類文明的火種前行,在宇宙中絕地求生。責任和負擔遠比穿越之後要沉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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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有耐心,你會發現并不突兀或者生硬,線索早就埋在故事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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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武則天派吳甯去桃雲嶺抓人,吳甯當時為什麼不想讓吳家人去?之後,賀蘭敏之被關在大理寺,為什麼從沒有吳家人去探望過?
包括肖老道,發了死镖之後去哪兒了?既然賀蘭敏之已經抓到了,為什麼不把肖老道也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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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吳甯的那些反常舉動,太平公主之前為什麼和高延福發那通牢騷?為什麼心疼?在下一章,我會給你們一個絕對合理的答案。
這裡,就不多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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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夥兒理順劇情,隻是想表達一個意思:
作者并沒有把人當傻子!如果你真這麼認為,那你才是真的傻子。
同時,在網文圈裡打混了兩年,我比你們更明白問題出在哪兒。
說裝逼一點,作者已經失去了創作自由。
一個故事應該怎麼寫,會是什麼結局,過程是什麼樣的,在你們心裡已經是定型的了。
說白了,一本書叫《唐初》,那這本書裡就肯定得有程咬金。你不寫他都不行,甚至你把程咬金寫壞了也不行。
我認為他是這樣兒的,那他就一定是這樣兒的!
如果主角不幸成了李二的哪個兒子,那這個兒子就一定得登封造極。不當皇帝,你叫什麼小說?
再比如,一本書叫《地主的傻兒子》那好了,這本書應該幹什麼,大夥心裡有數兒了吧?
别說《地主的傻兒子》,我這本《獒唐》,也有一大把人在那說,你不發展生産力、不帶動時代,你寫的是什麼玩意兒?
兄弟們,那我憑啥就不能寫地主的傻兒子造了宇宙飛船,娶了個外星老婆啊?
憑啥?憑的是商業環境。
商業寫作嘛,這不是你表現個性,鶴立獨行的地方。
一切,向錢看!
你寫的東西不掙錢,讀者不愛看,那麼萬物皆虛妄。
除非你有本事,把新的東西讓讀者接受,讓讀者看爽,讓讀者甘心花錢。
那麼問題來了,蒼山還沒那個本事啊!
我有新的東西,自認雖說讀書不多,但是見解絕對還算上乘。
但是,我不知道怎麼把這些東西轉換成讀者喜歡。
所以,趁着我還有資本,趁着還能作,我要學習,要嘗試,要探索。
我知道網文作者的地位很低,你們看不爽可以直接就罵,作者為了經營形象,還不能下場對罵。
這特麼就是遭着當流量明星的罪,掙着搬磚頭的錢。
但是!!
明人不說暗話,為了多搬幾塊轉頭,多騙點錢,我是不是也得趁着還能折騰,還敢折騰,多嘗試一點,多學習一點啊?
不止一次的說過,《獒唐》就是在學習,在嘗試。
盡管我沒本事,盡管我也知道很多人不喜歡,可是試過了,學會了,寫熟了....
我才能在以後,在拿起你們給我限定好的套路的時候,能夠遊刃有餘,能夠揉入一些有深度的東西。
再不濟,這本書也讓我明白一個道理:
深度這個東西,和爽快,和膚淺,是不沖突的。
我不求你們會喜歡這本,但也沒把誰當傻子,更不存在什麼賣弄。
兄弟,賣弄肯定是拿最擅長的東西賣弄。
賣弄,那就寫吳老九發展生産力,從商到農,改天煥顔了呀,那個我擅長。
賣弄,那就寫家國抱負,英雄忠烈了呗,那個我也擅長。
我能用幾個章節描繪出一個林羽堂,幾場對話漂白一個馮大春,難道一百多萬字還造不出來十幾、二十個申屠鳴良嗎?
那個我會寫,那個才叫賣弄。
還有,吐槽一句:寫大宋的時候,你們說***幼稚,不懂政治,說特麼朝堂相公哪能那麼簡單。
我是怎麼解釋你們都不聽,怎麼辯解你們都不接受,甚至都把童話拿出來套用了也沒用。
這回好了,我開始寫實,開始寫點權謀......
又不幹了,結果還不如大宋呢。
事實證明,都特麼是抖M,嘴上說現實殘酷,現實點更好,其實心裡還不是期許點現實之外的小美好嗎?
罵着白金大神、暢銷作者,這個白,那個白,這個套路,那個套路,可是歸根結底,這是你們造成的。
還是那句話,你們需要的不是創作,而填空。
......
上本書結束的時候,我一直在想怎麼迎合“我的讀者群體”。
就是看得進去我的書的讀者,愛看什麼,是老白,還是小白,是年輕的,還是‘準老頭’。
為什麼大神的書罵的辣麼多,可是掙錢也辣麼多。
當時的理解是,傳統文學和網絡文學還是不一樣。
傳統文學是有受衆群體的,是一部分相對較高的思想人群的遊戲。
這是有逼格的,哪怕沒到那個深度,很多人也要從中看出點感悟,看出點“誤解”來。
對,就是誤解!
什麼特麼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啊,莎翁寫的時候,肯定奔着一個哈姆雷特寫的。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可能就是個作丫頭。
他更想不到,一本紅樓現在成了一個學說了。
總之,傳統文學追求的是逼格,是幻滅,是振聾發聩,不驚出一身白毛汗,都不算好的現實倒影。
那網絡文學呢?
我認為網絡文學追求主要有三點:
第一,要爽!
第二,要爽!
第三,要爽....
網絡小說,那都是給勞苦大衆看的,普通百老姓有幾個閑的沒事兒體驗什麼幻滅,找什麼現實倒影啊?
看小說就是為了排解現實的,好不啦?
以前,這種普通人所需要的叫大衆文學,一樣被高雅文學看不起。
後來有了網文,.然後......
然後大衆文學也成了高雅文學,他們合起夥兒來,又瞧不起網文兒了。
咳咳!
有點過了,牢騷而已。
回到正題,反正上本書的時候想了挺多,在網文受衆群體之中,我的寫作風格又能吸引哪些讀者。
還有,我缺什麼?需要練什麼?包括上一本書的殘餘收入,還有新書的收入,能不能支撐我學習成長的時間。
于是,熬湯來了。
呵,真特麼是熬湯啊!
熬的我骨頭渣子泛白,這點滋味兒全特麼熬出去了。
現在,和大宋時的理解,又不一樣了。
我發現,也許給老白看的深度和小白文兒并不沖突,這兩個可以像前面說的,揉到一塊兒去。
因為,老白一樣喜歡小白,小白也不見得就非得一門兒的爽爽爽。
爽是誰都想要的....
所以,我認慫,向錢低頭!
現實也隻給我一本書的機會去磨砺,下本書,我當個俗人賣弄所長。
滿意了吧?
肯定還有不滿意的。
那我也沒招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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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題外話。
前幾天吧,寫了一首詞,又刻成了書簽。手賤的賣弄一回,發到了群裡。
後來,他們說書簽不實用,要做成挂件。
然後....
然後蒼山就特麼抓瞎了。
好多人私聊我和我媳婦,說想要。
“......”
我吧,有點送不起。
那個和之前的匪幫牌子不太一樣。
匪幫牌子一人一個,最多兩個,一對也就是百十來塊錢。
可是,那首詞一共五塊兒,用料大、字兒還多,手工師傅把價錢卡的死死的,就是講不下來。
一片兒就将近一百塊,一套就是四五百......有點貴。
要說獒唐像大宋的成績似的,那也就不說什麼了。
關鍵熬湯把我熬進去了,都要我真送不起。
所以,對不住大夥兒了。
看着給,群裡混的實在太熟,或者為蒼山真的付出太多的,我先送幾個。
剩下的也别急,慢慢給。
等下本書掙錢了,一定都給你們送到,誰也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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