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是個三十七八歲的****,落落大方,面容秀麗,女子愛戀的摸了摸小娘的頭,微微一蹲,道:“小哥好,從哪裡來?謝謝你給囡囡的吃物。”
看女子的神态,落落大方的舉動,李哲知道,囡囡的娘親絕不是小門小戶人家的女兒,不簡單啊王大叔。李哲微微一彎腰,鞠了一躬,說道:“伯母,我已認了王大叔為伯父,小囡為妹妹,伯母還是叫我小哲吧。”
女子聽李哲這麼說,再看看女兒希望的眼神,寵溺的拍了拍女兒的頭,歎道:“好吧,我知你不是普通人,雖然你的衣物破破爛爛,但是質地絕不是現在能買得到的。你的包裹,說話的語氣,神态也絕不是大唐人擁有的。但是你的眼神清冽,不含俗态,雙目有神,也絕不是奸邪之輩。伯母希望你能永遠擁有這種眼神,好嗎。”
這是勸人向善啊,好人啊,咱的學好啊,不是嗎。李哲這時候不能不動容了,深深地一鞠躬,說道:“伯母,我已我的父母名義發誓,做一個好人,絕不做惡事,永遠向善,為大唐,為咱的小山村貢獻力量。”
李哲說完就後悔了,怎麼貌似像是後世裡寫思想彙報,寫決心書啊。不過發誓确實是真心的,李哲從小心地善良,祖祖輩輩沒出過奸邪之輩。
女子聽他這麼說,也就放心了,古時候以自己的父母發誓,那就是最重的誓言。如果違反誓言,會被人一輩子瞧不起,永遠不能擡起頭做人。就在沉默的間歇,小囡的話語為兩人極解決了尴尬。
“娘親,我就說吧,小哥哥是好人,他砍死了豹子,還給囡囡好吃的,肯定是好人。”
自從李哲給小娘講了故事,給她了巧克力,李哲在小娘心中的地位是蹭蹭的在拔高。已經是除了爹娘,哥哥外最親的人了,沒有之一。小姑娘自然有她自己善惡标準,誰對她好,那誰就是好人,要不怎麼小孩子會被騙呢。那是他們太容易相信人,不能很好的區分善惡标準。
這時候,李哲已經随着婦人和小囡來到了村子的中央,人也越聚越多,叽叽喳喳的很是熱鬧。小孩子圍着死豹子在轉圈,還不時有大膽的孩子悄悄的摸一下豹子,然後,“啊哦”一聲再跑遠,在其他小朋友羨慕的眼光中洋洋得意,感覺像是做了一件很偉大的事。李哲笑呵呵的看着這群善良的人們,感慨的歎了口氣,真好啊,就是太窮了。一路走來,李哲已經發現,這個村子太窮了。房子基本上都是茅草屋,沒有磚房。人們穿的衣服也全是補丁,還都是粗布,應該叫麻布,還有好多小孩子赤着腳。既然已經打算在這裡住下來,李哲覺得,自己的責任重大啊。
在想着心事的檔口,便宜伯父走了過來,身後跟着一名老者,花白的胡子,身姿挺拔,穿着長衫。李哲也看過别的穿越小說,這應該是尊貴讀書人啊。
李哲躬身施禮道:“伯父,老爺爺,什麼事。”
“小哲啊,跟你商量個事,你看,這豹子怎麼處理,天熱,再不處理就壞了。”
“伯父,老爺爺,你們做主吧。要不,這樣你們看行不,豹子肉就給大家夥分分,豹皮再說吧,好像能賣錢吧。”
李哲既然打算在這安家,那沒錢是萬萬不能的,豹子皮應該能賣些錢。聽李哲這麼說,便宜伯父豎起了大拇指。狠狠地拍了李哲一下,說道:“講究,講究人,小哲,我代大家夥謝謝你。走,我帶你去認識一下其他人。”
說完,也不等李哲同意,拉着李哲就走。邊走邊介紹,這是李伯,那是王嬸,這是王爺爺,那是李爺爺等。介紹了一通,李哲沒記住幾個,就記住了剛才的老頭姓李,跟他是本家。這個小山村,沒别的姓,就是李姓跟王姓。大約有五六百人。通過王伯的介紹,李哲知道了這個小山村的大概位置。應該是秦嶺邊上,離大唐首都長安不遠,應該是在萬年縣内。因為唐朝初年,社會經過隋末的戰亂,人口損失很大。大約從隋末的四千六百多萬銳減到唐初的一千多萬,戰争,永遠是最消耗人的。為了躲避戰争,田地荒蕪,沒有吃的,再加上戰争死亡,人口不減才是怪事。
很快,豹子皮已被獵人剝下,然後被人拿去硝皮,這個還是交給專業人員處理得好。獵人熟練地剔骨,内髒已經放在一邊的木盆裡,腥臭腥臭的,蒼蠅也嗡嗡的圍着亂飛。很快,剔骨完畢,隻見很多小孩子,婦女拿着碗,端着盆子來分肉,規規矩矩的排隊等候。分肉的程序很簡單,獵人一刀砍下一塊遞給前面的人,然後再砍一刀,遞給下一個人,沒有用秤,差不多就行。
突然李哲發現,排在隊伍裡的一個年輕女人,死死的盯着他看,很奇怪,不認識啊。李哲摸摸自己的臉,問站在身邊拉着自己手的小娘,
“小囡,我臉上有東西嗎。”
“有啊,有啊,有鼻子,眼睛,呵呵。”
小丫頭也學壞了,都會欺負人了。”李哲輕輕地刮了刮小娘的鼻子,用額頭頂了頂小丫頭的額頭,引得小丫頭哈哈大笑。
突然,有個顫顫的聲音響起來。
“小哲,你是小哲,你是小哲,嗚嗚嗚。”
緊接着,剛才那個死死盯着他看的女子歪歪斜斜朝他奔來。李哲又蒙了,好像不認識吧,我不是這裡人啊。那個女子奔到李哲面前,死死地盯着李哲的臉,帶着哭腔說。
“小哲,你是小哲,你不認識嫂嫂了,嗚嗚嗚。”
這時候,四周也想起了議論聲,亂紛紛的。
“還别說,真像小哲,快看,真的像。對啊,快看,真的是小哲。”
李哲慌亂地看着四周的人們,聽他們叽叽喳喳的說話,好像自己真的成了那個女人口中的小哲。李哲默默地看着那個女子痛苦的哭泣,她已經快哭的站不住了。
“伯父,這是咋回事啊。”
沒辦法,李哲趕緊找救命恩人。通過王伯的嘴中和女人斷斷續續的哭訴,李哲了解到,女人的小叔子,也就是丈夫的弟弟。在三年前因為打死了一條惡狗,被長安城裡的貴人打傷,為了不牽連家人,逃進了深山。那時候,那個小孩子才十歲。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逃進荒山野嶺,怎麼會有活命的機會,李哲心裡深深地歎了口氣,萬惡的舊社會啊。
雖然可憐女子,但也不能随随便便的人成為别人的小叔子。如是李哲走到哭泣的女子跟前,問道:“大姐,你認錯人了吧,我是叫李哲,但不是你口中的小哲,對不起。”
女子聽李哲說完,嗚嗚的又哭了。
“怎麼會呢,小哲,你就是小哲,我不會認錯得,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認識你。”
李哲的臉又抽抽了,化成灰也認識,那是形容仇人的好吧。不過,看着女人哭泣的樣子,不像是假的。這時候,女人突然又說了。
“快看看,你屁股上有被狗咬傷的地方,不會錯的。”
李哲此時都蒙圈了,是啊,他自己屁股還真被狗咬傷過,還留下了疤痕。那是小時候偷蘋果的時候,被看果園的狗咬傷的。女人連滾帶爬的跑了過來,就朝李哲的褲子奔去,扒褲子,吓得李哲連連後退。身邊的小囡也給吓得哇哇大哭,剛剛那個認得大哥哥就要被人搶走了,不哭才怪。
旁邊的人一看,趕緊拉住那女子,七嘴八舌的勸說着,安慰着那女子。正在鬧哄哄的時候小囡的娘親走了過來,問道:“小哲,你的肩膀是不是有一塊像月亮的胎印,是左肩。”
媽呀,李哲這時候真的是不明白了,怎麼就這麼巧呢。
這時候那女子又說話了,指着李哲的脖子說道:“你脖子上還帶着一塊玉,上面就刻着兩個字,李哲。”
這時候,李哲已經不懷疑了,穿越到唐朝的他,肯定已經變成了這個女人的小叔子,她丈夫的弟弟。
李哲拉着女人的手,迅速地編織話語,問道,“你真是我嫂嫂,我三年前在山裡被師傅撿到,已經失去了記憶。師傅還是憑着我脖子上的玉牌,猜到我可能叫李哲,嫂嫂,嗚嗚嗚,我終于找到親人了,嗚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