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少給她出了一個難題啊。
得知她大學才剛畢業,她要教她的東西對她而言完全是一片空白。
米琳有些無奈,把這樣一位白紙一樣的女孩子調教出來,她得多費力啊。
然而,墨少的吩咐,誰敢有意見?
她沒那個膽子,隻好硬着頭皮,盡職盡責的一點一滴的教導白明月。
從站姿、行走開始,出乎她的意料,她示範一遍之後,白明月便照着她的樣子,準确無誤的重複了她的動作。
要不是她身上還穿着簡單的牛仔T恤,她重複的動作,幾乎與她一般無二。
“怎麼了?我哪裡做錯了嗎?”見米琳呆愣的看着她,白明月有些奇怪的問道。
“沒有,你、做得很好。”米琳有些不确定的看着她,“白小姐,你之前确實沒有學過這些東西嗎?”
“沒有。”白明月誠實的點頭,她眸光清澈,神色自然,單純的仿佛一眼就能看透。
米琳沒有不相信的理由,接下來的培訓,出奇的順利,原定安排在兩天的培訓,白明月在一天之内就可以完整的學了下來。
她照着她的樣子,重複做了一遍所有教過的禮儀。
最後,是入座時的禮儀,雙腿交叉,小腿呈一邊傾斜。
她一邊做出分毫不差的正确姿勢,一邊重複着米琳說過的話。
“……還有關鍵在于,小腿交叉時一定不能太用力,如果擠出小腿上多餘的贅肉很不雅觀,對嗎?”
米琳連連點頭,滿意的看着她,眼裡難掩驚詫之色,沒想到她記性會這麼好,領悟能力也很強,學得這麼快。
她做過的每一個動作,所說的每一句話,她都能記住。
完全颠覆了她之前對她的判斷。
老師遇到聰明的學生,教起來難免更愉快,“白小姐,你很聰明。”
米琳由衷的贊了一聲。
白明月不由得臉一紅,有些不好意思:“沒有,是老師你教得仔細。”
米琳笑了笑,看了看時間,對白明月道:“今天就到這裡吧,這些東西,你有時間再自己練習一下。”
“好的。”白明月點了點頭,擦了擦額頭上滲出的汗珠。
二樓專門給她們一間練習室,即使在恒溫的室内,一天的培訓下來,她也累得出了一身的汗。
反複的進行着行走、站立、坐下、打招呼等等各方面的動作培訓。
還有關于進食、以及在婚宴上與人交談、寒喧甚至如何喝香槟紅酒之類的禮儀培訓,大段的内容,即使她學得快,也極其消耗精力和體力。
十天不到的時間裡,她已經把米琳教過的内容,都掌握的差不多。
米琳如實的向墨子寒彙報白明月每天的進度,話裡難掩對她的贊歎。
這是她教過的最聰明、學得最快的女學生。
墨子寒聽到這些,沒有任何表示,心裡卻很滿意。
離婚宴隻有四天,白明月該學的東西都學的差不多。
米琳甚至特意準備了數十套不同禮服和洋裝,讓她每天換着穿,配合着培訓。
衣服很漂亮,可也不乏露胳膊露大腿很暴露的設計,白明月哪裡穿過這些,尴尬的不行。
她不由得問米琳,要是出席婚宴的話,她能不能穿得保守一點。
起碼也不要像她現在穿在身上,忍不住抱着兇的這套紅色深V禮服一樣。
兇口開的她大半個兇脯都露在外面,真怕稍不注意,她整個上半身都要給人看光了。
整個後背也是光着的,下半身倒是層層疊疊的設計,上半身卻幾乎沒什麼布料。
米琳隻笑着扯開她擋在兇前的手,告訴她,她隻負責教她禮儀,其他東西得她自己去問墨少。
一想到墨子寒那張冰塊臉,白明月就忍不住垮下了臉,不想自找沒趣。
這麼多天的相處下來,她聰明學得快,人又很認真,米琳多少也了解了她一些,看她穿着這套禮服别扭又尴尬的表情,覺得十分有趣。
實在是意外墨少怎麼會找這麼單純的女孩子。
對見慣娛樂圈裡各種女明星的米琳來說,白明月顯然單純的不像話。
白明月瞪大了眼睛,看着米琳拎到面前的高跟鞋。
銀色水鑽的鞋面,尖尖的鞋跟足有七八寸高。
從來沒穿過高跟鞋的她,看到别人踩着這樣細細的跟走來走去時,都不由得為之捏了一把汗。
很難理解那些女孩子為什麼可以走得這麼輕松。
她看着那細細的跟踩來踩去,都不由得提着一顆心,生怕她摔了崴了那細細的鞋跟斷了。
白明月看着面前那雙鞋子的跟,同樣細得像跟筷子似的,暗自為自己捏了把汗。
别别扭扭的穿上,鞋子是按照她的尺碼來的,穿得倒是很合适。
尖嘴的設計,襯得她纖細白皙的腳踝格外精緻秀氣。
米琳滿意的點頭,後退了一步,“走兩步看看。”
白明月才剛邁出一步,腳下便一個趔趄,張開手臂晃了兩下,米琳眼疾手快的一把扶住她。
白明月好不容易站穩,卻拉着米琳不肯松手,忍不住哭喪着臉道:“米琳老師,我、我穿不了高跟鞋。”
米琳很無語的看着她,不明白為什麼她其他東西都能學得飛快,唯獨高跟鞋練了這麼久,還是這樣。
為了不影響她的進度,她還特地提前培訓完了她所有禮儀課程,将穿着高跟鞋走路的課程挪到最後。
可沒想到還是卡在這裡,居然卡了這麼久。
“白小姐,沒有哪個女人是穿不了高跟鞋的。”米琳安慰她,放開她的手,鼓勵的道,“你别緊張,再走兩步。”
米琳哪裡知道白明月的心思。
一想到自己腳底下踩着兩根筷子走路,白明月生怕自己不到一百斤的重量會把這兩根細細的鞋跟踩斷,一想到這裡她便格外膽顫心驚。
白明月咬着牙,努力克服自己恐懼的心理,一步一步的練習着,她張開手臂保持平衡。
這一次,每一步都走得很穩,可那副小心翼翼的樣子,别說禮儀,絲毫美感也無。
腳跟部位,還被磨得生痛,誰發明的高跟鞋,太欺負人了。
白明月真不明白,女人為了美,有必要這麼折騰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