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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僞證案

覆手 蝦寫 4771 2024-01-31 01:06

  檢方對小郭、趙雪案進行了嚴格的保密,就算是業内對情況了解不多。了解了情況的曹雲覺得目前事态一團漿糊,随時可能因為新增加的線索或者證據,而改變事态,或者更加糨糊。也許根本不會再有新線索和證據。

  這種情況下,曹雲有心也幫不上忙。再者,和越三尺交談後,曹雲不排除趙雪和小郭有成為一名叛徒的可能。搜查一課就不能當叛徒嗎?這不符合唯物邏輯觀。

  小郭月薪是四萬,在東唐來說,是相當高的。但面對的對手諸如大聯盟,鬣狗,烈焰法庭,動則數百萬,上千萬的跨國犯罪團夥。最要命的是,雖然有非常嚴密的監督機制,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些大團夥都有更高明的給錢方式。

  本案先扔一邊,曹雲全部精神放到了馬玉僞證案上。

  馬原拜訪五天後,曹雲正式成為馬玉的律師,曹雲在第一時間拜訪了馬玉。

  “我确實是做了僞證,但是就算知道僞證會被揭穿,我仍舊會堅持做僞證。”馬玉和曹雲私下交談,說的很坦白:“二十多年的朋友和同學,如果我連為他坐牢的勇氣都沒有,怎麼還有臉稱自己是對方的死黨?”

  曹雲問:“你意思是,你的行為在你個人看來是對的,懲罰你的法律是非正義的?”

  馬玉想了一會,道:“不能這麼說,應該說法律是規則,我違反規則,應當受到處罰。”

  曹雲道:“你父親找了我,目的是希望我能幫你脫罪。我并不了解你,我很真誠希望你和我說實話。你是願意脫罪,還是願意正直的承擔自己的罪責?”

  馬玉笑了:“我又不傻,我隻是說,幫王少做僞證我是心甘情願的。如果能不坐牢自然最好了。”

  曹雲道:“你願意完全配合我,我也隻有五成的把握翻案。配合的意思是,趙少要受點委屈。不會加重他的刑期,怎麼說呢……我意思是撒個謊,這個謊言對林少有幫助,對趙少沒有幫助,趙少能揭穿這個謊言。我現在有兩個問題需要答案。第一個問題:你願意嗎?第二個問題:趙少會揭穿你嗎?”

  馬玉反問:“什麼意思?”

  曹雲道:“意思就是,這個謊言很可能能讓你和林少脫罪,但是無法幫助趙少。你懂得,人性是善良的,趙少如果天性善良的話,為了維護法紀,會不會揭穿這個謊言?”可以反過來理解,人性是黑暗的,趙少見你們兩人可以脫罪,那他甘心一個人坐牢嗎?應該正面理解還是反面理解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過前者正能量滿滿,強推。

  諸如兩個賊搶劫,一個賊被抓了,另外一個賊拿了錢跑路。這時候問,被抓的賊會幫助警察抓跑掉的賊嗎?假設不會,一個賊就要坐牢十年,甚至二十年。他的同夥可以拿他們搶來的錢随意揮霍,甚至可能為了保護自己,出錢買通監獄的壞蛋,幹掉這個賊。假設會,這就沒什麼好說的,最少曹雲能理解屬于正常邏輯。

  曹雲道:“馬少,你還是先回答我第一個問題,你願意單獨或者是和林少一起脫罪嗎?”

  “你在考驗我們的友情。”

  曹雲道:“按照我的理解,結婚前不少人為了友情,為了義氣,确實是可歌可泣。但是已婚,并且有子女的男性,似乎喪失了談論義氣的資格。你有兩個孩子,老婆很優秀,你是她的天,她的地,是她的精神支柱。”

  曹雲:“社會現狀就是這樣,我想呐喊,我想發出聲音,但是……我有家人,我不敢。網絡上調侃的段子,作為老闆你可以将中年人當狗一樣的使喚,因為他們有房貸,有孩子,有老婆,他們不敢失去這份工作。相反,作為老闆對年輕人一定要客氣和禮貌,因為他們說走就可以走,即使找不到新工作,他的父母也可以讓他在一定時間内衣食無憂。”

  曹雲:“面對現實,承認現實,我不覺得有什麼錯。”

  馬玉看曹雲:“這就是你先安排我老婆和孩子來探監的原因?”

  曹雲點頭:“作為律師,我不在乎你們之間有什麼友情,我隻在乎你能不能完全配合我,讓我打赢這場官司。為了赢,我的底線是很低的,如果你不同意,我還會請馬先生來見你。”

  曹雲:“這不是不講義氣。如果你們三人真講義氣,應該知道一個坐牢要比三個人坐牢來得強,最少沒坐牢的那位兄弟,還可以照顧一下坐牢兄弟的妻兒。”

  馬玉許久後道:“OK,我答應你,我會完全無條件的配合你。”

  曹雲問:“那請你回答第二個問題,趙少有可能揭穿能讓你脫身的謊言嗎?”

  馬玉有些猶豫,最後還是正面回答:“不排除這個可能。”

  曹雲道:“這樣又出現了第三個問題,我可以把他打趴下嗎?”

  “打趴下是什麼意思?”

  曹雲道:“就是将他變成一個壞蛋,這樣他沒有資格揭穿謊言。嚴格說,你等同和他翻臉。”

  馬玉低頭苦笑,許久後道:“三年牢真的不多,我講義氣的幫朋友作僞證而坐牢,我不後悔。我為了自己能脫罪,我又不講義氣的踩朋友上岸……”

  曹雲打斷:“不,完全不一樣。趙少如果不吭聲,你們還是兄弟。趙少必須翻臉在前把你拉下水,我才會拿他的人品做文章。他已經不當你是朋友,你又何必當他是朋友呢?你也不用擔心圈子内的人反應,你不坐牢,他坐牢,是非曲直還不是你說的算?更何況你本就占理。難道在你朋友要陷害你的時候,你卻枉顧作為父親和丈夫的身份,一心去成全要拉你一起下地獄的朋友嗎?”

  馬玉呵呵笑着搖頭,看曹雲:“你很會說服人,在你說明之後,我發現如果我不同意,我就是個白癡。”

  曹雲笑道:“我希望也能說服法官。”

  ……

  預審:

  林少的律師是一位老律師,是林少父親的摯友和三十年的下屬。他隻為林少父親工作,他并不是一位知名律師,但是不能說他不是一位好律師。預審中,林少律師先被提問,他雖然沒有得到信息,但是從曹雲的略微暗示中讀出了一些信息,于是就稱自己老朽,還在找文件,為了節約他人時間,由别人先回答。畢竟三個人是同一罪名。

  曹雲順利第一個回答:“法官大人,我代表我的委托人馬玉,否認僞證控告。我認為檢方曲解了我方的口供。”

  預審不辯護,不庭辯,隻說明觀點。

  林少的老律師本打算認罪,預審中認罪,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通常會成為輕判的依據。畢竟僞證有一到三年的彈性。

  曹雲無所謂林少認罪還是不認罪,認罪他就單打獨鬥,不認罪對他幫助也不大,隻是乘坐自己這班順風車。當然不認罪最好,最少自己的委托人馬玉還能有一個兄弟挺他。

  于是老律師又裝着在找材料,考慮他是一位六十多歲的長者,法官看向了趙少的律師,銀河律師所的高級律師:白川。白川是一位很典型的律師,四十來歲,該赢的官司都赢了,該輸的官司都輸了,能赢能輸的官司中勝率勉強超過一半,穩就是一個字。

  白川道:“我代表我的委托人趙某承認檢方控罪。”

  林少老律師道:“我代表我的委托人林某,否認檢方控罪。”他還是押注了曹雲,最關鍵一點,他發現曹雲多次看自己,而沒有一次去看白川。

  法官宣布開庭時間會書面通知。并且說明,庭審期間,趙少将作為證人出席,不得對控方控告有任何有利自己的辯解,否則将視其不認罪。這種先認罪,後不認罪的行為,會加重趙少的刑罰。

  ……

  四少案按照道理來說應該沒有民衆關注,畢竟民衆們對所謂的四少根本就不認識。以八二定律來說,東唐有八百萬人,富豪的數量是十六萬,就算每個富豪隻有一個孩子,那也有十六萬的富二代,基數是非常大的。

  諸如通常說出國旅遊,不說八二定律,就說極富的2%,高岩極富人口就達到2800萬左右。2800萬人即使每年隻出國旅遊兩次,就有五千六百萬次。很多人因此就認為高岩人富裕了,富有了,其實并不正确。準确說2%或者說20%的人是富有的。

  四少在富二代中知名度不高,隻在奮鬥型富二代圈子内較有聲望。本應該沒有媒體關注,但是王少是富二代,他牆尖,這屬于社會新聞。連帶着三位做僞證的也存在有一定的新聞價值。

  不過應要求本案不公開審理,能坐在聽審席上的,多是圈子内的人。

  曹雲的對手一看就是一隻菜鳥,履曆也說明了一切。他叫王磊,是司法專業的研究生。去年年底才成為檢察官,三個月前成為司馬落的下屬,一個月前成為獨立辦案的檢控官。在王磊看來,對手也比較一般。曹雲很年輕,老律師沒有出彩的案例,白川已經代表趙某認罪了。

  在出庭前,司馬落特意打來電話詢問,當得知曹雲是馬玉的辯護人後,司馬落許久沒說話,最後說了一句:好自為之。司馬落挂斷電話,不知道應該慶幸自己沒出庭,還是希望自己能和曹雲搏殺一場。

  首先由主控官念讀三人罪行,說明控告的罪名,說明他們的态度,希望法官嚴懲或者是在處罰時考慮到被告的一些減輕罪名的行為,目前三人隻有趙某因為認罪才享受輕刑待遇。作為趙某辯護律師,白川打算最後結案陳詞時,從友誼角度說明一下趙某做僞證的原因,希望法官會多一份體諒。

  本案是同案同罪,三名被告一起出現在法庭上。

  庭辯開始後,曹雲就火力全開,目标是拉盟友。

  曹雲先問林少:“你認識受害者薛某嗎?”

  林少回答:“第一次見面。”

  曹雲再問:“你知道薛某酒量嗎?”

  林少回答:“我本人很少喝酒,無法判斷薛某的酒量。”

  曹雲點頭,詢問馬玉,馬玉的回答是一樣的,除了王少是股東原因外,他們三少和薛某都是第一次見面。三少平時不參加派對,很少喝酒。

  曹雲示意,雲隐作為助手播放視頻,視頻是巡警作證的視頻。

  曹雲問馬玉:“當時是這樣回答的嗎?”

  馬玉點頭:“是,我當時和巡警說,薛某喝醉了,王少扶薛某離開。”

  曹雲問:“你怎麼知道薛某喝醉了?”

  馬玉回答:“她剛開始很少插話,喝醉後就一直打斷我們的聊天。我想應該喝醉了。”

  曹雲問:“你認為的喝醉标準是什麼?”

  馬玉:“……”

  曹雲:“舉例,一個人說話舌頭有些大,一個人吐了四次,一個人又哭又笑,在地上打滾,一個人趴在桌子上睡着。請問,以上四人,是誰喝醉了?按照你的認為,你認為誰是最醉的?”

  馬玉回答:“睡着了,就是醉過去了,應該是最嚴重的。吐了幾次,次嚴重。又哭又笑還打滾,相對比較輕,但是也應該很醉了,舌頭有些大,應該是醉了,但是最少說話還能控制。”

  曹雲不着急,同樣問題問林少,林少的順序和馬玉差不多,但是他認為吐了是最嚴重的。

  曹雲問兩人同樣問題:“薛某當天符合哪個行為。”

  兩人答案一樣:“話多,吐了兩次,靠在王少身上睡着,王少把自己外套披在薛某身上,說女孩喝醉了不能吹風,就先送薛某回去。”

  曹雲看法官道:“喝醉,沒有喝醉,王少本人承認自己是在薛某喝醉,沒有任何反抗的情況牆尖了薛某。我今天要說的是,我的當事人馬玉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喝醉。首先一點,睡着不代表喝醉,比較勞累,喝幾杯酒,困意就上來了,這種情況很多,人難受,但是距離不醒人事還遠得很。”

  “其次是吐了,NO……吐和醉是完全沒有關系的兩件事。他們當天喝的是啤酒,我想在座的都喝過啤酒,不乏酒桌上拼命的人。大家都知道一個道理,喝啤酒,吐了不是喝醉,吐了之後更能喝。當然,雖然意識清醒,但是吐了再喝酒,非常傷身。”

  檢控方王磊問:“被告律師,你到底要說什麼?”

  曹雲道:“我要說的是,巡警說的是實話,我的當事人确實說過薛某喝醉了。也就是說,在馬玉看來,薛某确實是喝醉了,因為她睡着了。這一點馬玉沒有撒謊。到警局做筆錄,馬玉你為什麼又說薛某沒有喝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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