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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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淑蘭看着這個小區門邊上的幾個大字,“你們分配的房子在這兒?”
王守智點了點頭,“嶽父是棉紡廠裡的小領導,特地找人給我們分的一套小兩室。”
聽了他的話,錢淑蘭皺緊眉頭,她怎麼聽他話裡的意思這麼不對勁兒呢,總有一種很壓抑很憋屈的感覺。她歎了一口氣,拍了拍他的手背,“小五,苦了你呀。”
這話說得很煽情,王守智一直被媳婦壓得死死的脊背瞬間僵住了,原來他娘都知道,他幹巴巴地笑道,“娘,彩英她除了脾氣差點,人還是不錯的!”
一直緊跟在兩人後面的王守仁卻是憋得臉都紅了。他原以為小五這些年沒有消息,是因為工人崗位沒有落實,他怕家裡人責怪才一直沒有回去,可誰成想,根本不是這樣,小五早就成了工人。現在見他娘心裡眼裡都是小五,早就心存不滿,于是就插了一句嘴,“娘,小五哪裡苦了,他娶了李彩英在縣城吃好的住好的,早把我們這些鄉下泥腿子給忘了。你辛辛苦苦把他培養成材,一天福也沒享到他的,他還有什麼不滿的?”
他頓了頓又道,“更何況小五有文化,長得又好看,對小五媳婦也好,也沒嫌棄她隻生了一個女兒,小五媳婦憑什麼給小五臉色瞧,這樣的媳婦不休了她就算好的了。”
錢淑蘭愣了一下,完全沒想到老大居然會這麼想。
她隻所以說小五苦,是因為王守智雖然身上穿着中山裝,口袋裡别了根鋼筆,下身穿着的确良的褲子,全身上下一個補丁也沒有。可他的精神卻有些陰郁,眉峰一直緊擰着,一看就是長期被壓迫所緻的。
錢淑蘭在心裡琢磨了一下,覺得王守智一個鄉下小夥子攀上城裡姑娘,本來就是門不當戶不對。那李彩英在原身的記憶裡又是個脾氣不好的。兩人在一起過日子,估計李彩英沒少給小五臉色瞧。這個年代的男人,多數都有些大男子主義,一直處于被壓迫的王守智說不定心理已經扭曲了,所以才安撫一下他,給他點母親的關懷。
更何況她覺得王守智一直沒回去,或許李彩英是主因,但如果王守智自己能堅持主見,腿長在他自己身上,李彩英難道還能栓着他不讓他回嗎?
錢淑蘭猜測王守智是在記恨原身呢,畢竟王守智娶李彩英一開始還是原身撺掇的。
當初,王守智到了年紀快要結婚的時候,原身給他張羅好幾個結婚對象。一連看了三個,王守智都沒看中人家。
終于在相看第四個的時候,王守智相中林家村一位叫林芳的農村姑娘,兩家都是地裡刨食吃的,與老王家也算是門當戶對。
可就在王家想要跟林家談婚論嫁的時候。李彩英突然插了一腳,也不知她怎麼看上王守智了,居然托人到老王家說親。
原身見李彩英這麼漂亮,還是個城裡姑娘,自然喜不自勝。
立刻把林家那門親推掉了,隔天就跟李家定了親。
王守智自覺受了侮辱。他是真的喜歡林芳,對方嬌嬌小小,長得又漂亮,很能勾起男人的保護欲。
哪像李彩英長得一般不說,還狗眼看人低,總是以城裡人自居,看人的時候眼睛都快長到腦袋頂上了,對她十分不喜。而且,最讓他氣憤的是,這門親還是女方上門提的,簡直就是不知羞恥。這更加激起他的逆反心。
在原身要他娶李彩英的時候,王守智一開始是反對的,可後來聽到他娘說李彩英能給他在城裡安排工作。王守智就心動了。到縣城當工人,一輩子吃商品糧,這真不敢想。雖然他是個初中生,可因為家裡沒有門路,所以畢業後一直沒能找到工作。
他不想像幾個哥哥那樣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所以,他妥協了。
婚後,嶽父果然信守承諾幫他在北台鋼鐵廠安排了工作。對上别人羨慕的眼神,王守智心裡又開始得意,覺得當初的選擇沒錯。
也因為這點,家裡家外的事,王守智全由李彩英做主。
至于為什麼沒有回去看母親,他其實是遷怒。
雖然,王守智有了工作,當了城裡人。可妻子不是他喜歡的,唯一的孩子還是個女兒。以後,他就是絕戶頭。
這些都是他娘逼他的。既然,他娘把他的未來毀得那麼徹底,那他就親自把她的目的打碎。娘不就是為了過好日子才讓他娶個城裡女人嗎?他偏偏不讓她如願!
報着這樣的心理,王守智過得越來越陰沉。
每當李彩英跋扈不堪,對他口出惡言的時候,王守智就會痛恨他娘。對李彩英也越來越沒有耐心。
他原本是感激李彩英的,畢竟對方給他安排了工作,再加上兩人已經結了婚,可他沒想到李彩英就是個十足的潑婦,她嫁人,完全就是想找個仆人,在家裡擺足了女王的架勢,讓他倒足了胃口,原本,他心裡就對李彩英有些不喜,等了解她的為人之後,僅剩的一點好感也沒有了。
他開始躲在廠裡加班,隻有這樣,他才感覺自己是個鮮活的人。
現在看到他娘和大哥過來,想到李彩英的态度,王守智覺得自己這不堪忍受的生活要被打破。他也不知道是期待還是在不舍,總之很糾結。
等開了門,王守仁把馬車上的東西拎下來。這些全是他娘這些天的口糧。
錢淑英之所以帶這些糧食過來,主要是擔心兩人口糧不夠,會覺得她是吃白食的。
她不能讓他們有說嘴的地方,所以,她主動帶口糧過來。
走進屋裡的時候,地磚鋪得整整齊齊,打掃得幹幹淨淨,讓王守仁這個土包子又發出陣陣驚歎。
“彩英和小蝶都不在家?”
小蝶是王守智和李彩英的獨生女兒,今年已經五歲了。剛才在路上的時候,錢淑蘭就打聽了下王守智的情況。
王守智拎着熱水瓶走了過來,給兩人各倒了一杯熱茶,輕聲回道,“是啊,彩英要上班,小蝶要上學。”
錢淑蘭點點頭,又問,“你嶽父家住哪?”
“往前走兩排,右邊第二家就是。”
“行,等他下班的時候,我拎點東西過去。”
王守智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錢淑蘭心裡暗想,他該不會是想把她趕走吧?
好在,王守智很快開口打消了她的想法,“娘,您住在這邊,彩英要是說什麼不高興的,您多擔待一些。”
錢淑蘭心裡直呵呵,讓親娘擔待媳婦,這得多不要臉的兒子才能說出這樣的話呀。不過,幸好這貨不是她親兒子,要不然她還不得氣出一盆血來。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王守智,“如果我惹了你媳婦,你是不是跟你媳婦一起把我趕出去啊?”
這話說得王守智心裡一個咯噔,他擡眼朝他娘看去,見她微笑着,也不知道她是在說玩笑話,還是認真的,忙讨好了地笑笑,“娘,我怎麼可能那麼糊塗!”
錢淑蘭‘哼’了一聲,朝王守智重重歎了口氣,無奈地搖頭,語氣十分失望,“這事如果是你大哥,他絕對會站在娘這一頭。”為了确定自己所言非虛,她還特地扭頭去看王守仁,“老大,你說我說得對吧?”
一直充當隐形人的王守仁聽到他娘問話,忙不疊地點頭,理所當然道,“那當然,媳婦可以再娶,娘隻有一個!”
王守智被噎了一下,真是個憨子!娘是隻有一個,可娘有那麼多兒子呢。隻是,他到底不敢把自己心裡想法說出來,挽着錢淑蘭的胳膊開始賣乖,“娘,我就是擔心彩英會給你氣受。您的脾氣那麼大,在村子裡都是有名的,在城裡,您要是跟彩英吵起來,這不是讓我丢人嘛!”
錢淑蘭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放心吧!”讓她撒潑自毀形象,那也得看是什麼樣的事兒了。吵架這種小兒科,怼過去就行了,還用吵?
王守智沒有得到他娘的保證,心裡總歸有些忐忑,但他也知道他娘的性子,當下也不敢再說,怕真惹急了她。隻是,心裡到底有些不踏實,如坐針氈的,仿佛沙發底下有根針紮他似的。
錢淑蘭裝作看不到他的小動作,不經意地問,“明天早上我要起來給你做飯,你們這有黑市嗎?”
王守智愣了一下,皺眉道,“買菜去百貨大樓就行,到黑市那得多貴?”
錢淑蘭白了他一眼,“我還不知道黑市貴嗎?還不是看你這麼瘦,想給你買點新鮮的菜,做點好吃的。”說話的時候,她還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通,看得特别認真,末了,又歎了一口氣,“六年沒見,你怎麼瘦成這樣了?小五?”
她的話有些哽咽,話音裡還透着心疼,王守智愧疚極了,他腦袋上孝心值居然也跟着增加了兩分。他娘也許不是那麼嫌貧愛富的,他娘也許是心疼他的。
錢淑蘭心裡一樂,沒想到說點好話這麼有用。如果她多做飯給他吃,讓他體會到什麼是母愛,分值會不會更高?
想通了這點,錢淑蘭覺得攻克王守智似乎也不是很難嘛。
王守智很快就走了。他剛剛是跟領導請假出來一會兒,也不能久待。
走到小房間那邊,敲起了小房間的門。
這房間原本是小蝶的房間,因為他娘突然來了,李彩英就把小蝶接到嶽父那邊去了。連跟錢淑蘭打個照面的時間也沒有。
雖然錢淑蘭占了原身的身體,可她并沒有繼承原身的感情,所以對此事半點也不在乎。畢竟她的任務跟那小蘿蔔頭沒有半分關系。
“進來吧!”錢淑蘭特地沒關門,就知道王守智一定會過來。
看到他,錢淑蘭都替原身可憐了。她最疼的兒子其實是幾個兒子中孝心最少的。也不知,原身知道了會不會傷心。
原身對幾個兒子真是沒話說。
就比如說衣服,農村每年都會發下布票,一人3尺3。這點布連件上衣都做不了,可原身克扣家裡女人的布,全給兒子孫子做。
一人一身,年年都有。
家裡的女人都是撿男人剩下的衣服穿,就連原身自己也不例外。
原先,錢淑蘭想穿件體面的衣裳出來,可翻箱倒櫃找了半天,都沒找到有不帶補丁的衣服。
難道這不是母愛嗎?可是沒人看到,尤其是這個小五。
他結婚之後,就像姑娘嫁出去了一樣,結婚七年,除了第一年給了原身二十塊錢,後面這六年,幹脆連家也不回。
不知道的,還以為原身對這個兒子有多苛刻呢。
要不是不得不改造,她都想把這貨給扔出去。
王守智失魂落魄地走了進來,看到他娘,抿了抿嘴,有些不自在。
錢淑蘭面無表情地打量了他一眼,冷哼道,“倒完洗腳水了?”
在原身幾個兒子當中,王守禮算是最寵媳婦的,曾經在媳婦生孩子的時候給媳婦洗過衣服,被老太太看到,把還在做月子的周雪梅罵了三天,整得全村人都知道了,把原本就傷了身子的周雪梅氣得不行,但礙于孝道,還是忍了下來。
這還隻是洗衣服呢,再加上周雪梅隻是身體不便才讓王守禮幫着洗的,也算是情有可緣。
可,李彩英呢?好胳膊好腿兒的,一點毛病也沒有,如果原身看到她最疼愛的兒子給女人洗腳,還不得炸開鍋。不把李彩殺打個半死,都算原身發了善心。
錢淑蘭一想到那個場景,說實話,她還真覺得有點可惜,沒能看到這種極品大戰極品的大戲。
王守智尴尬地摸了摸手背。
錢淑蘭重重歎了口氣,“娘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你從來沒給我洗過腳,想想就覺得心酸!”她拍了拍大腿,委屈道,“養兒子有什麼用!還不如閨女呢,至少能貼心!”
她的聲音帶着點哭腔,王守智羞愧萬分,忙不疊地道,“娘,我去給你端盆洗腳水。”
說着,不等錢淑蘭答應,立刻跑出門,很快就端着一盆熱氣騰騰的水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