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國士枭雄

第一百九十四章 忏悔書

國士枭雄 今晚打老虎 2712 2024-01-31 01:06

  我生于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在幼年的記憶中,饑餓幾乎占據了全部記憶。兒時的我,最喜歡春天,四五月份,因為那時候槐花會開,雪白雪白的!

  我們爬上樹,把一串串槐花摘下來,會咧着嘴,高興的生吃。更多的是拿回家讓父母就着粗糙的玉米面蒸上一蒸,作成名為…名為…我也想不太起來了,那是一個挺怪異的名字。

  玉米面和槐花經過蒸煮,會呈現一種金黃的色澤。我當時總會忍着燙抓在手中,從左手倒到右手,從右手又倒到左手。舌頭燙的生泡,我也要狠狠咬上一口。因為太餓了!

  那種粗糙的食物幾乎是我整個童年乃至少年時期的恩賜,它來自樹上,來自母親的蒸籠。它在我記憶中,是那麼香甜,堪稱世間最美之味。

  後來我有錢了,很多很多錢,我可以吃到任何我想吃的東西,可從來沒有一種東西,如那般香甜,讓我終生無法割舍。

  我母親去世那一年,我有幸再次吃到那種食物。是我親自上樹摘的,是時候正在我升職副市長的關鍵時期。

  當時四面楚歌,我幾乎沒有了希望,壓力很大。所以就回家看看母親,我的母親是一位執拗的女人。她生于官宦之家,卻家道中落,嫁給了我養牛的爹。

  可大家閨秀的她,在貧苦無糧的環境下,養下了五個兒兒女女,而且都很有出息。為副市長的我,表面最有出息,但也不比老哥老姐們混的好。

  我的母親死活不跟我們來城裡住,她一個執拗的住在老宅子,生活自理,聽說還種了一畝田。

  那天正值槐花開,我看着一樹的白色槐花,玩心大起。西裝革履的爬上了樹,樹很難爬,尤其是槐花樹,枝桠上有很多刺,刮破了昂貴的西服,也刮破了養尊處優的臉。

  不過我很快樂,已經很長時間沒有這麼快樂了!這堪比我在高考中考上全縣第一的時候。拿着槐花葉,我母親埋怨的給我蒸了。

  我特地叮囑要她用玉米面,千萬别用白面,她說沒有,我還特地跟鄰居借。現在生活好,都沒有,我特地讓司機小王去買。

  為了吃一口童年的味道我簡直煞非苦心。

  可當我終于吃到時…一口就吐了出來!

  這是什麼豬食簡直難以下咽!

  母親見此,掰下一塊,在嘴裡咀嚼,道:“知道為什麼叫苦淚了吧?”

  苦淚?

  原來這種我想不起名字的童年美味叫:苦淚!

  我回憶這些,無意博得任何人的同情,我隻是覺得,回首一生,好像這有這些,好像隻有這些難以下咽的“苦淚”,才是我最最珍貴的記憶。

  我所追求的權位、金錢、女人、等等,竟然不及那難吃的“苦淚”萬一。如果讓我放棄所有,換回幼年時一口香甜的“苦淚”,我會毫不猶豫!

  可以一切都晚了!

  我辜負了組合的培養,濫用了人民賦予我的權利!

  我第一次接觸違禁藥物時,是在緝毒大會上,當繳獲的贓款和毒品擺在我面前時,我感到震撼,當時我隻不過是市委秘書,沒有見過這麼多錢。

  我當時想,如果我要有這多錢多好?我就可以打通關系,不在作一個小小的秘書了。這是邪惡的想法,也是貧窮的毒果。

  我太窮了!我沒有林秋海有錢有勢,他和我一樣秘書出身,卻平步青雲。憑什麼?我比他差嘛?恰恰相反,我的考試成績向來比他好,高考成績超他50多分!

  50多分,中間隔着多少人?我是他的多少倍?

  可結果呢?

  我還是一個小小的秘書!

  而他成為一顆冉冉的政治新星!

  為什麼?

  他有錢!

  我從來不認為有錢是罪惡,也從來不仇富!恰恰相反,貧窮才是罪惡!貧窮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因為貧窮,人們賣血,賣腎,賣兒賣女!

  因為貧窮,人們殺人放火,窮兇極惡!

  因為貧窮,我不得不開始犯罪!我需要錢,大量的錢!而違禁藥物跟給我迅速的帶來大量的财富。

  隻要有錢,我就可以去作更多的事,當更大的官,掌握更大的權利來造福人民!

  是的!

  無論我多次罪惡,最開始的我想要造福人民的!

  我主管工業,找到了當時馬家鎮的天元礦業董事長,憑借和他的老鄉關系,和他建立了不錯的友誼。

  但我不能直接找他,我找到了我的代理人,退伍軍人張昭,他作為聯絡人,着手幫我建立渠道。

  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哥,他本是一個窮的叮當響的小混混,是張昭選擇了他,把他一步步扶起來!

  憑借我的關系,我一次次保下了他,讓他在蓮蓉成為隻手遮天的人物!

  接下來,我們得到了很多錢,經營了很多年。我也憑借金錢鋪路,步步高升,成為可以和林秋海、梁世英這樣的官宦子弟平起平坐的人物。

  可後來一個叫蕭準的警察來了,他毀了一切,他就好像一把利劍一樣,撥開所有迷霧,直接插在我的兇膛!

  我雖貴為副市長,但卻不敢直視他的眼睛。這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詐我,我卻屢屢上當,為什麼?

  因為我害怕!

  這種恐懼已經纏繞了我整整二十年!我沒有一天不在深夜驚醒,即使冬天也大汗淋漓!我不得安甯,整個家族都不得安甯。

  當我聽說433宿舍的人要被蕭準找到時,我慌了!我不能讓任何人找到他。他見過我的臉,他是殺手經紀人,我把錢都給了他!

  我必須殺了他,不能再找任何人,我親自動手!不然我又得忙着滅口!我買了迷藥,熏暈了他,當時腦子很亂,不住的亂砍,最後我一條血柱直接噴在我臉上,我知道他必死無疑了!

  我是一個惡魔!

  我曾經也是一個淳樸的農民,像我的父母,是社會改變了我!欲望扭曲了我。每個人都是野獸,錢是野獸的膽,權是野獸的爪子。

  我有了膽,有了爪子,才變成了惡魔!

  如果我沒有該多好!

  如果我沒有該多好!

  一切的一切全是我的罪惡,與他人無涉!

  王東亮深夜于家中!

  砰!

  一聲槍響,自王東亮的家傳來!

  當蕭準趕到時,王東亮的血已經染濕了一大片毛毯。毛毯之上,堆着一堆一堆的錢。方哲看着這一切,道:“他為什麼要自殺!”

  “恐懼!”蕭準道。

  “這些我都懂,可我們根本沒有證據證明人是他殺的!”方哲笑了笑,什麼恐懼都是狗屁。

  “我們有!我們在現場發現了大量的指紋和血迹,王東亮的指紋和血迹!”蕭準平靜的道,“我在KTV告訴他的!”。

  “我靠!你又詐?“

  方哲恍然大悟,你TM是老千嗎?各種亂詐,一路詐來!最後還詐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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