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的風波逐漸趨于平靜,人們還有各自的工作需要忙,圍觀也隻是圖一時新鮮,不可能看見一隻神奇的貓之後就連飯都不用吃了,所以很快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該幹嘛幹嘛去了。
布斯也告訴薇薇安回家去等自己的消息,然後獨自一貓趕往森林前去打獵,一路之上思緒翻飛。
首先,今天見到了傳說中的花衣吹笛人,也就是說自己在的世界很可能不是孤立的《穿靴子的貓》世界,有極大的可能是所有童話混雜在一起的架空異界,而通過這件事情也暴露了幾個嚴重的問題。
第一是關于布斯自身的問題,作為一個穿越者布斯還是太嫩了,即使有熟知童話世界的一切這個金手指的存在,為貓處事上還是不夠圓滑,不自覺間就鋒芒畢露,這對于人來說都不是什麼好事,更何況是一隻柔弱的小貓,以後一定要注意改正,不可能每次都像今天運氣這麼好,遇見花衣吹笛人這樣“講理”的家夥。
第二就是關于薇薇安的問題,這個人實在不是一個合格飼主的好人選,倒不是區區四十個金币就差點讓她把布斯賣掉這事兒,事實上賣掉布斯才是目前為止最正确的選擇,畢竟布斯作為一隻貓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體現出自身價值的行為,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薇薇安的沒主意軟耳根,現在的她一隻貓因為和她熟悉就能替她做主。
那麼以後呢,如果有人比布斯和薇薇安的關系更熟了又當如何?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未知的将來,即使是貓也要把命運的主動權掌握在手中,本來自己和薇薇安就沒有什麼感情,所以他幫她謀得一世富貴,報了老磨坊主對自己救命之恩之後,他就要另謀生路了。
而地點布斯都已經想好了,那就是晶耀王國的第二大城市――不萊梅,著名的童話故事《不萊梅的音樂家》就發生在哪裡,說的是一隻驢、一隻狗、一隻貓和一隻雞四個會說話的動物合夥趕跑了一夥盤踞在不萊梅郊區莊園裡的強盜,占據莊園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前世迪士尼大片《怪物史萊克》裡驢子的原型據說就是來源于此。
布斯打算取代原本故事裡的貓,和幾個動物在那裡起開一家動物莊園。
不過這還隻是一個初步的計劃,眼下最重要的還是解決打獵,然後怎麼去忽悠領主艾琳子爵的事情。
說起打獵,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門極其複雜的學問,好的獵人天賦、經驗、運氣缺一不可,可即使是最優秀的獵人也不敢保證每一次都有收獲,這也是正常的,在野生動物泛濫的古代,如果打獵是件簡單的事情,也不會一到災年就餓死那麼多人,大家打獵吃野味就好了。
布斯今天打算先抓幾隻容易抓的兔子練練手,通常有經驗的獵人會用細鐵絲做活套,一端綁在結實的草根上,或者用木棍釘在土裡,套子會下在兔子經常出沒的小路上。
因為兔子的智商較低,每次覓食都會按照相同的路線,獵人通過長時間的觀察分析就能找到套子正确安置地點,而兔子的兩隻眼睛呈90度,很難注意到擺放在正前方的陷阱,這樣很容易一頭紮進鐵絲做的套圈裡,用力過猛一下就勒住了。
說起來的簡單,但是這卻需要一個經驗豐富的獵人經過長時間的觀察才能辦到,不過對于布斯來講卻不需要這麼麻煩,身為貓這樣一個天生獵手,強大的天賦足以彌補經驗上的不足,一切靠他那超強的嗅覺就能解決。
要知道,大多數人印象當中嗅覺最靈敏的應該是狗,因為平均每隻狗的鼻子上擁有兩億兩千萬個嗅覺細胞,是人類的五百倍,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貓比起狗來毫不遜色,平均每隻貓的鼻子上擁有兩億四千萬個嗅覺細胞,比狗的平均數字還要高出兩千萬,能嗅出稀釋成800萬分之一的麝香氣味!
所以對于布斯而言,哪裡用得到長期觀察那麼麻煩,穿過貴族用來防止平民偷獵讓魔法師們設下的荊棘叢,提鼻子在空氣中聞了聞,很快便确定一個兔子味道濃郁的地方,同時也聞到好幾股強大猛獸所散發出來的氣味。
然後在逆天嗅覺的指引下,他很快便避開危險找到了一條兔子味最濃郁的小路,想來這就是兔子覓食的必經之路無疑了。
布斯先将布袋放在地上,然後用繩子将袋口吊住做了一個活套,脫下衣服叼着繩子的另一頭爬上了小路旁的一棵大樹,趴在樹上守株待兔等獵物上鈎。
果然,過了沒有多久,一隻兔子順着那條小路走了過來。
這也是貓作為天生獵手的另一個種族天賦優勢――氣息隐藏,其實生活中就有不少這樣的例子,貓咪在靜止不動時,幾乎就跟死了一樣,就連最害怕貓的耗子都敢堂而皇之的接近。
如果換成是人類是很難做到這一點的,除非是常年生活在在大山中的老獵人,才能做到和自然融為一體,不會引起獵物的警覺。
就像今天這樣,布斯作為一隻貓可以等着獵物上鈎,但是換成一個人類就很難很難。
所以今天這隻倒黴的兔子絲毫沒有注意到危險已經降臨,仍舊像往常一樣沿着每日覓食的道路前行,它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身體的兩側,以防止有食肉動物突然襲擊,直到慢慢的走進了布斯的陷阱,才猛然間注意到自己中了陷阱,可是卻已經為時已晚。
趴在樹上的布斯連忙站了起來,兩隻爪子抓住繩子向上一拽,布袋被紮好的活套立刻收緊,兔子還沒有完全明白發生了什麼事就被活捉了。
布斯慢慢地爬下了樹,動作遲緩的像一隻病貓一樣,沒辦法,他的靈魂還是個人,稍微還有一點恐高,雖然融合了靴貓的記憶,卻還是無法做到像一隻真貓那樣靈活,爬高了是真怵。
剛從樹上下來腿還有點軟的布斯緩緩地來到布袋跟前,此時被困在布袋中的兔子不斷的劇烈掙紮,他用貓爪捅了捅兔子說道:“兔子,你會不會說話,會的話就說一聲。”
兔子不說話,仍舊在那裡拼命地掙紮。
布斯又問道:“如果你會說話的話,我或許會考考慮放你一條生路,如果你不會的話,就别怪貓爺我心狠手辣了啊。”
兔子依舊不說話,依舊在那裡掙紮。
布斯長出了一口氣,看來即使是童話世界也不是所有動物都會說話,可能這裡面有什麼不為人知規律,隻是現在的他還不知道。
不過這樣也好,布斯畢竟沒有完全适應現在的身份,要他殺一隻會說人話的動物,心裡還是有壓力的,這下好,弄死一隻傻兔子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布斯穿好衣服,恢複了像人類一樣站立的姿勢,然後抓起地上的布袋就背在身後,。
嚯,兔子還挺肥,足有三斤多,要知道布斯現在也不過十來斤而已,不過或許是因為原本的靴貓就天賦異禀,背着這樣一個體重足有自己三分之一的家夥,居然一點都不覺得累。
布斯緩緩地朝艾琳子爵城堡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