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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要用多久,我們才能坦然接受和自己不同的存在

願有人陪你颠沛流離 盧思浩 2882 2024-01-31 01:00

  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意識到,偏見這東西我們自身很難察覺,因為我們會習慣性地對一個人或者一件事下定論。這種東西根深蒂固、難以改變,但很多時候一個人的弱勢不是由于他自己造成的,他本身有很多閃光點,就和每個人一樣。嘗試理解或許是徒勞,我們需要的僅僅是停止我們的指責。

  最近一直在做有關disability(無力,無能,無資格)的research(研究調查報告),突然有很多話想說,把這些話總結起來就是:對一個身心不同于大多數人的人的最大尊重,就是對他們一視同仁。當然這裡的一視同仁不是說物質上或者身體上的(盲道、殘疾人專用通道這些是必要的),而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我第一次接觸殘疾人是大二時,上課前我看到一個人走路十分别扭,我也沒太在意就趕去教室了。後來發現他和我上同一節課,更巧的是他和我被分到了同一個小組。我還記得他一瘸一拐地走進教室,我一邊想他是怎麼了,一邊盯着他看。坐在我旁邊的澳洲鬼妹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我,對我說:“Stopstaringathim!Youaresorude.(不要盯着他看!你這樣很不禮貌)”

  這也是我來這裡學到的第一課,同時也感歎他們的包容度,他們可以很平等地對待他們,在提出幫助的時候,能顧及他們的自尊心。這是我很難做到的。

  和他做了幾次小組作業後我得知,他的腿在他16歲時因為車禍截肢了,現在對假肢還不是特别适應,有時候還需要拐杖。組員們從來不把他當殘疾人看待,上下樓梯時會耐心地等他,沒有人會盯着他奇怪的走路姿勢,也沒有人會提起這個話題,整個相處模式讓我覺得他們從來沒有把他當成殘疾人。

  我仔細想了一下如果我在之前遇到這樣的人,會是什麼态度:如果他是我在街頭偶遇的陌生人,我看着他奇怪的走路姿勢應該會敬而遠之,并且目送他離開;如果他是我的朋友,我大概會在他出現的時候就去扶他,這在我看來是必要的禮貌。然而在我接觸了這個小組之後,我深刻地覺得,對他們最大的尊重,就是對他們一視同仁。有時候攙扶和幫忙很必要,但永遠不要觸及他們的自尊心。

  有時候你善意卻又不必要地幫忙,會讓他們二次受傷。不要刻意去幫忙,更不能把他們當怪物,殘疾人最大的自尊和最大的期望,就是希望在相處時能被看成正常人。

  在做research的時候,我看到了大量圖片。老實說第一次看到殘缺的手或者是殘缺的腿的時候,我覺得毛骨悚然。有個人的手被燒得隻剩下手掌,那張圖看得我心頭一緊,當時沒忍受住沖擊立刻把圖片關了。試想一下,如果這樣的人出現在你生活中你會怎麼樣?你會不會盯着他殘缺的那部分?你會不會無法掩飾自己嫌棄的表情而敬而遠之?你會不會在他行動的時候盯着他看?

  我們要什麼時候才能坦然地承認每個人的客觀存在,并且能夠坦然地一視同仁地看待他們?身體上的疾病或者殘缺我們很容易發現,那麼心靈上的呢?

  甚至有些情況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卻因為他們是少數派,而讓他們承受了本不該承受的壓力。

  以前聽聞我們那個19歲男生跳樓自殺的新聞,還以為他是因為受不了學業的壓力,報紙和網絡也都是對于學校的控訴。後來我才聽長輩們說起來,他跳樓自殺是因為他是同性戀。現在看來很可笑是不是?别說網上對同性戀的态度多麼開放,當時對待同性戀的态度,就像對待妖魔鬼怪一樣。哪怕是現在,在一些地方同性戀依舊被認為是十惡不赦的行為。

  19歲是多少人無比憧憬的年紀?聽說他的成績還不錯,在學校也是活躍分子,每次班級的活動他都會參與組織,給人的印象也是很開朗陽光。但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個孩子,在19歲生日不久後選擇了跳樓自殺這條路。

  流言總是傳播得很快,雖然我選擇不去相信這是真的,但還是覺得可怕。一個男生19歲是情窦初開的年紀,或者更早。這時候他發現自己喜歡的不是女的,而是同樣性别的男生,他該有多麼糾結?有一次他跟好友說過這事,結果他的朋友第二天就再也沒跟他說過話。受不了心靈折磨的他選擇向父母坦白,以為能從父母那兒得到安慰。誰知道他爸媽的反應就跟撞鬼了似的,他媽媽甚至說自己造的什麼孽啊,跪下來求他去喜歡女生。他看着跪在他面前流淚的媽媽,隻能點頭。

  Maroon5的Daylight的MV裡有一句讓我感受頗深的話:一個也是青春期的男生和他媽媽坦白自己是gay(同性戀),他媽突然就哭了,說:“I"mcryingnotbecauseyouaregay,I"mcryingbecauseIknowwhatpeoplewilldotoyou.”(我流淚難過不是因為我知道你是同性戀,而是因為我知道人們會如何待你。)

  我想如果我們能意識到同性戀隻是戀愛的一種――它再正常不過,或許很多悲劇就不會發生。

  在我以前居住的小區裡有個瘋婆子,神神道道滿身泥垢,人人對她敬而遠之。聽人說起她以前受了刺激才神神道道的,還去了專門收精神病的醫院。後來她出院了,她的病早就好了,她也開始很認真工作想養活自己。隻是誰都知道她是從精神病院出來的,沒有人願意和她親近,後來不知道怎麼就又瘋了。我看着幾個大媽說這件事情時一臉同情又嫌棄的表情,突然間不知道應該說什麼。

  我想或許我們的行為稍微改善一些,她就不會這麼無助。

  平心而論,如果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怎麼樣?在我的高中時代如果有個死黨告訴我他是同性戀,我會怎麼對待他?在小區遇到一個從前精神失常過的人和我搭話,我會怎麼做?我甚至可以想象,如果我不知道這種情況和她說了幾句話,周圍的大媽一定會把年幼的我拉走,一邊指指點點一邊告誡我:“那個女人從前瘋過,哪怕現在好了,你也要離她遠一點兒,知道嗎?”

  我甚至可以想象那個後來又徹底瘋了、家人說要帶她去醫院她拼命反抗不吃不喝哭着撒潑的“瘋婆子”,在當時面對這樣的情形所受的壓力。有時我甚至覺得,瘋了也好,至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時是快樂的,不用面對那些莫須有的指責、那些莫名的指指點點。

  要花多久,我們才能平靜地對待每個人的不同?才能明白不管是什麼樣的人都是世界上的客觀存在?才能明白每個人其實都一樣,隻是你比他們幸運?漠視和嫌棄會讓一個殘疾人受到二次傷害,一個少年跳樓自殺,一個本來病好的人徹底瘋了。

  或許我們永遠學不會換位思考,永遠無法站在他們的角度感受他們面對的壓力。但我希望我們至少能意識到一個人喜歡同性、一個人之前受刺激瘋過、一個人遭遇了不幸造成了殘疾,都不是你可以漠視、嫌棄、指點他的理由。世上每個存在、每個不同都有它的理由,但願我們最終都能學會承認每個人的客觀存在,不再戴着有色眼鏡對待自己無法理解的事物。

  希望更多人可以意識到,世界上有很多人和我們都是不同的。可能他們的基因決定了他們是少數派,可能他們的遭遇讓他們和常人不同,但這都不是他們的問題,這不是任何人的問題。每個存在都是合理的,嘗試理解或許是徒勞,而我們要做的僅僅是停止漠視和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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