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每個人都在等,每個人都會等
那時我常想,那些光芒萬丈的人出現在我們生命裡然後消失有什麼意義。後來我明白,喜歡一個光芒萬丈的人一點兒都不可怕,不管遙遠不遙遠。遇到能讓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種運氣。能遇到,就該珍惜。在等待的同時,把那些想留下的品質都留下,把自己變成值得等待的人,就不會辜負這段相遇。
兩個故事。
2006年,老陳第一次發現自己喜歡上大丁了。
彼時正值德國世界杯,學校在中午時都會組織看《新聞30分》。老陳挑動群衆情緒,并且成功挑動班裡最高的包子去換台。圍觀群衆那一刻屏住了呼吸,終于成功找到一個比賽重播。頓時班裡掌聲雷動,歡呼雀躍。然而,這歡欣之情隻持續了五分鐘。
因為班主任神出鬼沒地出現在教室門口。正當老陳準備站起來投案自首時,坐在他前面的大丁站了起來,搶先一步頂了罪。班主任一看是大丁,也沒有多說什麼。
那時大丁留着長長的頭發,她說她已經留了四年。當她坐着的時候,頭發可以把她的背都蓋住。那時她說她這輩子都不會把這長發剪掉,除非等到自己覺得對的人。
許久以後老陳和我說過,他這輩子隻記得兩個背影:一個是那年世界杯決賽齊達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過的背影,另一個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他對我說這句話時,是他在大丁的微博上發現了她戀愛的消息。那陣子老陳總是看着大丁的微博主頁,她難過他就替她難過,她開心他就替她開心,她戀愛了他就找我吐槽,說這世上還有誰能比自己更了解她、更能照顧她。我當時用力拍了一下他腦袋,說那你他媽的倒是去追啊。
老陳看着我,搖搖頭苦笑,把他的微博草稿箱給我看。
我當時就震驚了,因為那裡面放滿了老陳對大丁要說的所有話,卻一條都沒有發送出去。
我記得這一年,是2011年。
老陳說他那年高中畢業的時候準備去表白,愣是在她家樓下等了七個小時。後來他才知道大丁住的小區有兩個門,偏偏大丁從另一個門回了家。我說:“你傻啊,手機是幹嗎用的!”他說他當時連手機這茬兒都忘了,就在不停地排練要對大丁說的話,就期待着大丁從拐角處出現。那天他拍着自己腦袋,說:“真他娘的邪門兒了,你說為什麼偏偏那天她要從那個門回家!”
我當然不知道怎麼回答他,但我知道老陳和大丁總是在錯過。老陳始終别扭,能把所有想說的話存滿草稿箱,就是沒辦法發給她。大丁始終遲鈍,她依舊沒有明白明明理科最好的老陳會去選文科的原因。有時候我都會覺得,或許大丁是故意的,所以才能做到這樣若無其事。他們從小學時就在一個學校,一直到高中。明明隻有幾百米,就是沒辦法常常遇見。好不容易到了一個班,老陳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好不容易鼓起勇氣了,卻又沒見成。就這麼一路錯過。
到後來,老陳隻能從微博知道大丁零星的消息,而他甚至不敢關注她,那時還沒有悄悄關注,他就每次在搜索欄打大丁的昵稱。老實說我不知道老陳在别扭些什麼,而我想你也知道,每個在戀愛中的人,都是神經病。
同樣是2006年,比老陳年輕兩歲的餘小姐,也在經曆她人生中的一次暗戀。
還記得我上次說的那個故事嗎?沒錯兒,就是她。
餘小姐在學生時代的暗戀,長達八年。沒人知道是什麼讓她堅持了八年,或許隻是因為那天男神送她回家,跟她分享了自己的另一個耳機。那天的餘小姐,看着比自己高一頭的男神,聽着耳機裡的《簡單愛》,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她想在散夥飯上表白,卻陰差陽錯地把自己灌醉了。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時候,她爸媽說了男神幾句。知道這件事的餘小姐,自覺沒臉見男神。那個夏天就那麼過去了,他們的時機也就那麼過去了。
大一大二,每次餘小姐想男神的時候,就聽周傑倫。周傑倫也一步步變紅,那個仿佛隻屬于他們兩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傑倫2010年南京演唱會,餘小姐鼓起勇氣約男神去。本來都說好了,可是男神還是沒能抽出時間。那天餘小姐買了張黃牛票,一個人聽完了演唱會。整場演唱會她一直恍恍惚惚,她說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誰,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餘小姐出國,出國前夜她終于約男神到小區門口。她知道自己還是連一句“我喜歡你”都說不出口,就把要說的話寫在了紙條上。偏偏那天風大,字條還沒被接穩就被吹走了。那天餘小姐和男神找了一個小時,她急得直哭。
這個故事終于在大四畢業的時候迎來了結局。我們迎來了又一次同學聚會,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餘小姐這麼多年來一直沒能忘記她的男神,因為她中文歌隻聽傑倫,每張專輯必買,她一難過就會抄《簡單愛》的歌詞,她走路喜歡站在人左邊。
那天她男神一上來就喝了兩杯。快散夥的時候,他叫住餘小姐,對餘小姐說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話:“其實,那時候我也喜歡你啊。”如果故事按照這樣的節奏發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隻是餘小姐蒙了一會兒,對男神說:“是啊,那時候我可喜歡你了。”
後來我們四個又去唱卡拉OK,她點了《傻笑》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經很久不聽傑倫,男生部分不會唱,她就一個人把這首歌唱完了。到頭來,她也沒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把故事寫到這裡,就結了尾,是因為那時感歎,原來兩個彼此喜歡的人真的可以各種陰差陽錯地錯過。今天想起老陳,突然想到那天我們之後的對話。
唱完歌之後,可能覺得尴尬,男神就先走了。我送餘小姐回家,她依舊哼着周傑倫的歌。那時我問她:“這麼多年的暗戀,這麼多年的等待,你覺得值嗎?”
她毫不猶豫地說:“值。”
和那天老陳回答我的一樣。
我曾經不明白,為什麼生命中總要出現那些閃閃發光卻難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讓人靠近不了,卻又讓人無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許沒那麼好,卻又忍不住把自己擺低。你為了那個人做很多以前不會做的事,聽他喜歡的歌、看他喜歡的書,到頭來,那個人可能已經不喜歡傑倫了、不愛看九把刀了,你卻不可救藥地喜歡上了傑倫。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會的時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陳為了大丁念不喜歡的文科,練會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盡管他沒能教會我);餘小姐為了男神喜歡上NBA、喜歡上傑倫,做了很多以前不會做的事。那是因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們喜歡的東西,有他們想要成為的部分。
就好像你會喜歡一個偶像,多半是因為那個偶像教會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閃閃發光的那些屬性是你也想要擁有的。你想要變得更溫暖,所以你喜歡溫暖的人;你還相信夢想,所以你聽關于夢想的歌;你想要變得倔強,所以你喜歡倔強而努力的人。對于偶像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熱,而是讓别人知道,支持他們的人也是一群努力的人。
對于曾經愛過的人的最好對待,不是故作遺忘,而是把當時自己學會的品質和自己喜歡的東西保留下來,更好地面對生活,否則那段相遇就失去了意義。
就像我之前在日記裡寫:要麼喜歡一個能帶給你力量好像信念一般存在的人,要麼找到一個能讓你為之努力的夢想。重要的是你會因為這些東西切實地去努力,在跌倒的時候也能找到勇氣和力量;重要的是那些會讓你真正地行動起來,把你生活的一部分填滿。未來會怎樣誰都不知道,但總好過每天無所事事。
喜歡一個光芒萬丈的人一點兒都不可怕,不管遙遠不遙遠。遇到能讓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種運氣。能遇到,就該珍惜。或許你們最終沒能在一起,但你都會切實地感受到力量。就像餘小姐,沒能和那個在她青春裡光芒萬丈的人在一起,但她終于變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正因為這樣,那段相遇才變得有價值,才沒有辜負這世間的每一段相遇。
本來故事到這裡就該結束了,可老陳給了我一個大驚喜。
2013年,老陳迎來了自己那段故事的結局。那天我見到了大丁,大丁剪了短發,我差點了都沒認出來。那天她訂婚,站在她身旁的人,就是老陳。那陣《咱們結婚吧》剛開始熱播,張靓穎唱:“終于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幸福來得好不容易,才會讓人更加珍惜。??在最好的年紀遇到你,才算沒有辜負自己。”而老陳站在台上說:“還好我把自己變得足夠好,好到可以讓你看見了。”
如果你想要踏實,你就得踏實;如果你想遇到一個讓你欣賞的人,那就得讓自己具備被他人欣賞的特質。如果你想要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那就讓自己能夠和她并肩同行。先變成自己喜歡的自己,再遇見一個無須取悅的人。
有時候,等一點兒也不可怕,老天讓你等,是為了讓你做更正确的選擇,遇到更合适的人。隻要你在等的時候把自己變成值得被等待的人,才能被同樣在等待的人看到,并且相遇;隻要你在等的時候,保持耐心,充實自己,變得比昨天更好,變得可以配得上你想要遇到的人,即使你沒有和你剛開始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你也沒有白白辜負這段等待。
關鍵是你在等待的同時,把自己變得足夠好,而不是停在原地,就像想要有靈魂伴侶,那你就得先找到自己的靈魂。
每個人都會等,每個人都在等,有人敗給等,有人終于等到。隻是不管如何,你得在等待時把自己變成至少自己不讨厭的樣子。
我突然想起那天,老陳抽着煙和我說,他這一輩子隻記得兩個背影:一個是那年世界杯決賽齊達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過的背影,另一個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媽的,傻×你等了這麼久終于被你等到,一定要過得讓我們這幫兄弟都羨慕。
看到這裡的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