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當然想要長期發展,所以至少十年以上!”李明基認真地回道。
“你隻要租河養魚,其他的事情不做吧?”
“對,我隻要養魚,其他的比如有人要挖沙子等,我肯定不會管別人,隻要不撈我的魚就行了,就是說不會影響到沿岸鄉民的任何生活!”李明基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想法。
“也就是說你隻要承包了之後,別的鄉民就不能去河裡打魚了,那現在還有不少的鄉民會去河裡捕魚的,他們會不會有意見,畢竟現在捕魚不違法,突然間不讓他們捕,似乎說不過去呀!”有一個副鎮長擔心地看著大家問道。
不過還不等李明基回答,另一個主管農牧光漁的副鎮長卻說道:“不,不,其實有法律規定了不能電魚,藥魚,還有不能用小於多少網眼的網去捕魚的。如果明基真承包了,隻有用網捕魚的可能有意見,電魚藥魚的本身就是違法,他們肯定不能有意見!”
這是專業人員說出來的,所以包括沈鎮長在內的人都連連點頭的。
那些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自然要禁止。
李明基想了一下道:“這樣吧,我承包河段並不是要斷某些人的生計,如果是打魚來謀生活的,我不需要阻止,就像剛才彭鎮長說的,隻要杜絕了毒魚和電魚,捕魚和釣魚的我都不謀求阻止。當然了,因為我養了魚,魚肯定會更加多,捕魚和釣魚都會變得比以前容易,所以我要統計一下有多少人會去捕魚,現在一天能捕多少。等我承包河段之後,他們隻要承諾所捕的魚不超過之前的一倍就可以了,比如現在一天能捕一百斤,那麼以後不要超過兩百斤就行。”
“這個肯定沒有問題,能捕一百斤也知足了呢,何況你主動給他們加了一倍,他們也知道你們付出了投入,會將心比心的,不會太過分,相信能和他們達成協議的!”沈鎮長做了肯定地回答。
要承包河段養魚,自然就會擔心有人去撈魚,現在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所以也沒有什麼理由不答應了。
因此幾個鄉領導討論了一下,沈鎮長說道:“行,行,既然明基心裡考慮的那麼周全,把河段租給他們,相信沿岸的百姓也不會有任何的意見的,我們同意出租,不過,明基,這既然是出租,就要談到租金的問題,要不然百姓也會不明白的,為什麼把集體的河流給你們公司白白使用,是吧?”
李明基自然知道這話的含義,於是主動說道,“既然是租就要付租金,這是自然的,沈鎮長,我不是給自己臉上貼金啊,其實我當初創辦桃源實業公司,主要的目的就是帶領全村人緻富,現在取得了一點成效。我既然開始走出村外,當然考慮到的就是讓我們洪江鎮的百姓受益了,我公司可以不賺錢或者少賺錢,但要讓村民得到實惠,所以這樣吧,我們鎮所屬的這一河段,全長應該有三十公裡吧。那一年的租金總共就是三千萬吧?”
“什麼?三千萬?”沈大鵬驚叫了一句,手中握著的杯子掉在地下,“哢嚓”一聲碎成了幾片。
而其他的領導幹部也是一臉懵逼,個個疑惑無比,人人驚愕亂神。
三千萬?這怎麼可能呢,是不是自己的耳朵聽錯了。